利用pos机帮人套现300余万元
2015年04月02日
来源:
台州日报
女店主利用7台pos机进行虚构交易,帮持卡人“养卡”、套现,从中赚取“好处费”。3月25日,笔者从黄岩区人民法院获悉,应某被法院依法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2万元。
女店主应某在黄岩开有三家服装店,为方便经营和管理,应某以商户名向银行申请办理了pos机。服装店的生意不错,消费刷卡的顾客络绎不绝。
有时朋友或顾客因手头紧,找应某帮忙借用下pos机刷卡套取现金应急,应某也从不推辞。在操作中,应某看到了“发财”的商机。经人介绍,应某以不同的商户名陆续再申办了多台pos机。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4月至2014年4月间,应某在其经营的三家服装店里,利用所办理的七台pos机,以虚构交易的方式进行刷卡套现,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收取套现金额1%的手续费,从中赚取手续费差价。期间,应某为信用卡持卡人套现总金额人民币300余万元,非法获利人民币约四万元。
法院认为,应某违反国家规定,使用pos机以虚构交易的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应予惩处。
原标题: 利用pos机帮人套现3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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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现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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