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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新政:二套房个贷首付降至四成 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调整
2015年04月01日 来源: 台州日报 陈兴多

  3月30日傍晚,央行、住建部、银监会三部委联合发文,在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两方面,对现有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做出重大调整。

  政策具体为: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同天,财政部对购房者关心的营业税政策,也进行了重大调整。根据通知,个人将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这对购房者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利好。以购买一套200万元的房屋为例,按照现有的二套房首付比例六成计算,首付款120万元;若首付为四成,则只需要80万元,首付款比之前减少了40万元。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在新政公布前,我市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就只需要20%。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按照之前的首套房首付30%执行的政策,我市之前也在执行。

  按照《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的要求,我市已经开始执行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新政。

  按照相关规定,区别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标准是该住房面积是否超过144平方米。市地税局税政处的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购房总价为200万元,且房子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那么按照新政,满两年的二手房交易将免去营业税。按照目前我市执行的5%的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税率来计算,那么市民就可以节省10万元的营业税。

  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非普通住房,两年后的二手房交易需缴纳差额营业税,即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也就是说,如果房主购房价为150万元,售出价为200万元,差价为50万元,那么需要缴纳营业税2.5万元。而在以前,房主则需要缴纳全额营业税10万元,总共节省了7.5万元。

原标题: 楼市利好新政频出

标签: 营业税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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