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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口的移动信号塔成了噪音源?
2015年03月31日 来源: 台州日报 颜敏丹 通讯员李洁

  家住温岭市石塘镇的林氏夫妇认为,建在他家附近的信号塔发出巨大声音,噪音污染导致他们精神衰弱。于是,他们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温岭分公司告到温岭法院,要求该公司支付3万元精神赔偿金。3月20日,温岭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驳回林氏夫妇的诉讼请求。

  2000年,林氏夫妇在石塘镇前红村山顶建了新房,2004年6月,温岭移动在附近搭建了一座信号塔,离他们的房屋只有十余米远。受风力影响,信号塔会发出噪音。夫妻俩频受噪音干扰,多次找相关部门反映,协商未果。

  2014年4月3日,林氏夫妇将温岭移动公司起诉到法院。对于举证责任应由谁承担的问题,法院认为,本案为环境噪音污染引发的纠纷,在举证责任上适用倒置原则,应由温岭移动公司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污染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有因果关系进行举证,但林氏夫妇也要证明移动公司有噪音污染的行为以及造成的后果。

  随后,温岭移动公司向法院申请鉴定,法院委托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对该信号塔发出的噪音(包括白天和晚上)进行了鉴定。2014年7月24日,检测表明,在风速1.8m/s至2.2m/s之下,信号塔在风的作用下发出的声音未达到噪音污染的标准,与林氏夫妇所在房屋监测出的声级无明显差距。

  对于这一结论,林氏夫妇不认可。庭审中,他们抗辩,测试时的风速没有达到要求。不过,承认信号塔本身没有噪音,在风力的作用下也不会持续发出声音,只有风速达到一定程度,结合风向,才会发出噪音,影响他们的正常生活及健康。

  法院审理后表示,检测报告已明确说明信号塔发出声音的分贝符合一类区工业企业的标准,不构成噪音污染。由于房屋在山顶临海而建,位置特殊,林氏夫妇对客观环境造成的噪音影响,应有一定的容忍义务。另外,林氏夫妇没有列举出实际已产生的各项损失,法院没有支持他们要求温岭移动公司支付3万元精神赔偿金的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林氏夫妇未表示是否提出上诉。

 

  

原标题: 家门口的移动信号塔成了噪音源?

标签: 信号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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