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等事项。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薛少仙、副主任王建平分别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斯球、叶阿东、陈海啸、王金生、高敏、陈祥荣出席会议。副市长李跃程、郑米良,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关于市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及整改情况的报告。
2006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我市设立了市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之后,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市人大的大力支持下,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逐年增加。市农办、市财政局还制定了相应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加大新农村建设投入力度,认真落实好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保证新农村建设项目及时启动和顺利推进;要整合完善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机制,采取先制定规划再统筹安排项目的方式,在现行资金来源渠道和管理权限不变前提下,通过建立有力的组织协调机制,统筹安排涉农资金使用;要加强资金监管,进一步明晰管理职责,严肃问责,确保资金规范使用;要切实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配套设施建设进度,建立健全村庄整治建设长效机制,确保新农村建设资金效益得到充分长远体现。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市级有关单位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副主任、办公室副调研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叶维军参加会议。
原标题: 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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