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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召开罗新军案件警示教育会
2015年03月28日 来源: 台州日报 通讯员王刚

  3月26日下午,温岭召开罗新军案件警示教育会,该市部分市管干部、中层干部共1000多人参加会议,接受警示教育。

  罗新军,男,1968年4月19日出生,原系温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中共温岭市第十三届市委候补委员。

  2014年9月2日,温岭市纪委在初核罗新军有关问题线索后,以涉嫌受贿、严重违纪问题对其实施组织调查。同年10月23日,因其涉嫌受贿犯罪,移送温岭市检察院进一步侦查。11月25日,温岭市检察院指控罗新军犯受贿罪向温岭市法院提起公诉。今年3月18日,温岭市法院判决罗新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8万元,附加剥夺政治权利2年,追缴犯罪所得人民币33万元。目前,罗新军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至2009年间,罗新军利用担任温岭市温峤镇副镇长、温岭市东海塘围涂工程指挥部指挥的职务便利,在企业发展、工程管理等方面给予他人关照,5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33万元。另外,温岭市纪委还查明,罗新军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

  会议播放了警示教育片《罗新军忏悔实录》。该片通过罗新军的口供、手书,真实地展现了罗新军在纪委调查期间、检察院审讯期间交代经济和生活作风问题的情况,以及其违法犯罪后发自内心的反省和痛悔,令人警醒。

  “要以案为戒,警钟长鸣,充分认识遵守党的纪律的极端重要性。”温岭市委主要负责人说,各级党委、纪委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抓实抓好;广大党员干部既要尽责担当,也要干净干事。

 

原标题: 温岭召开罗新军案件警示教育会

标签: 教育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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