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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收废品夫妇微信招嫖案宣判
2015年03月26日 来源: 台州晚报 张洁 通讯员 杨甜甜 潘睿

  去年10月,一则“湖北收废品夫妇利用微信全国招嫖到台州卖淫”的新闻引发诸多媒体关注,由于案情复杂法院当时并未当庭宣判。近日,三门法院刑庭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张某夫妇分别获刑6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据三门法院相关人员介绍,出生于1964年的张某是湖北省公安县人,其妻朱某在家务农。2014年2月至5月10日期间,张某夫妇在湖北家中,通过网络招揽代聊业务,购买大量微信号、QQ号,通过微信“搜索附近的人”功能替中间介绍人发布招嫖信息,借此在卖淫女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收取提成。其中,张某负责购买微信号并寻找客户;朱某负责接听电话,与各地介绍人联系,介绍客人到指定宾馆嫖娼。之后,“业务”增多两人忙不过来,朱某便雇请堂弟朱某某帮忙,每个月付他4000元工资,专门负责登录微信号发布招嫖信息。

  据悉,他们利用一种地图软件虚拟定位功能,将微信的虚拟地址设置到某个指定地点。嫖客通过搜索“附近的人”就可以看到张某发布的信息,便会打电话过来询问价格,谈妥价格后,张某再打电话让客人去小姐的房间。

  张某说,一般都有老板即“小姐头”和他联系,让他帮忙发布招嫖广告,嫖资双方分成,事成后,老板会在两天内与他结账,将提成打到他指定的银行账户。仅此次法院审理查明,张某夫妇成功介绍他人卖淫40余人次,且生意遍布全国各地,每天非法获利四五千元。

  据《刑法》第359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夫妇以营利为目的,介绍他人卖淫,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介绍卖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因二人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并追缴二人违法所得。

原标题: 湖北收废品夫妇微信招嫖案宣判

标签: 卖淫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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