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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出台史上最给力大学生就业政策
2015年03月20日 来源: 台州晚报 王媛媛

  近两年,全国遭遇“史上最难就业年”。而台州却在大学生就业方面交出了一张不错的成绩单。据统计,2014年,我市接收2014届高校毕业生15241人,实现就业13771人,就业率为90.35%;本土4所高校初次就业率为95.74%。

  然而,台州的大学生就业工作目标,远不只追求就业率那么简单。“我们希望通过政策的出台,引导更多的人才走到企业里去,成为企业转型升级的骨干力量,为打造‘一都三城’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撑。”台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局长金松说。

  新出台的《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施行,大幅提高政策含金量,成为台州“史上最给力”就业帮扶政策。

  到非公企业就业,前三年每年最少可获3000元补贴;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享一系列优惠政策;在校网络创业被列入补助范围

  到非公企业就业,每年最少可获3000元补贴

  “为了进一步拓宽大学生的就业渠道,我们鼓励大学生到非公企业就业。”台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高校就业服务管理科科长冯国富说,“鼓励”体现在对就业大学生补贴标准的提高上。

  根据《实施意见》,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的毕业生,每人每月可获500元补助;取得本科学历学位或技师证书的毕业生,每人每月可获350元补助;大专毕业或取得高级技工证书的毕业生,每人每月可获250元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

  记者将现行的《实施意见》与前两年的进行对比,发现《实施意见》补贴门槛放低,补贴标准上升,补贴年限也延长了。

  举例来说,2012年出台的《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中规定,到非公企业、中小微企业就业的大学生,如果其所在岗位工资收入低于台州平均工资,每人每年可获得1500元补助,补助期限为2年。

  可见,《实施意见》生效之后,到非公企业、中小微企业就业的大学生可获得的年补贴从原来的1500元提高到了最少3000元,而年限也延长了一年。

  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

  “中小微企业是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的生力军。”冯国富说,为了调动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积极性,《实施意见》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根据规定,中小微企业新招用登记失业1年以上且《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在3年内,可按实际招用人数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镇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5200元。

  另外,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3年内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以上的(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0%以上),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的标准发放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总额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除了享受直接减免税收、获得贷款便利外,政府还对新招用毕业3年内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冯国富说。

  网络创业被重视,在校大学生被列入补助范围

  “大学生在转变就业观念,拓宽就业渠道的同时,也可以积极发现创业机会,自我就业。”冯国富说,近年来,政府一直十分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

  《实施意见》在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完善创业补助政策等方面,都进行了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大学生网络创业越来越被重视。

  根据规定,从事电子商务经营的在校大学生、毕业3年内高校毕业生,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一次性创业补助、一次性创业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促进就业补助、创业场租补贴等政策。

  “这是我们首次制定鼓励网络创业的优惠政策。”冯国富说,同时,《实施意见》首次将在校大学生列入享受自主创业优惠政策的目标群体,这将极大激发在校大学生的创业激情,让他们提前为就业做准备。

原标题: 台州出台史上最给力大学生就业政策

标签: 大学生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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