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证倒卖香烟获刑四年
2015年03月19日
来源:
台州日报
没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小李,为赚点外快,伙同他人收购倒卖大量“红梅”、“大前门”等品牌香烟,涉案金额达224.67万元。3月11日,三门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小李有期徒刑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七万元。
小李出生于1980年,路桥人,初中毕业后参军,后来在老丈人开的纸品厂上班。2009年初,小李通过小舅子与做香烟生意的林某(已判决)相识后,林某就让小李帮忙一起收购香烟。小李爽快答应。
2009年上半年,小李经常到林某指定的几家小店收购香烟,然后用厂里的车将香烟托运给北京的刘某(另案处理)。每次办完事,林某给小李几百元报酬。
虽说没有大笔外快,但小李乐在其中。2009年下半年,小李从“运送工”转变为“合伙人”。他拿出一笔钱给林某,商定每人各一半的股份,此后开始辗转温岭、路桥、临海等地的小店,收购“红梅”、“大前门”等品牌香烟。为了逃脱烟草专卖局的稽查,小李定制了专用纸箱。2010年,小李退股,林某继续做。
2013年初,林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而小李没有及时归案。直至去年年初,小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检察机关审查查明,小李与林某合伙倒卖香烟金额共224.67万元。
原标题: 男子无证倒卖香烟获刑四年
标签:
香烟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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