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保华 全国人大代表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儿童是民族的未来和希望。儿童能否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也关系到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康。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我国未满15周岁的人口有2.23亿,18周岁以下的有近3亿,超过总人口的五分之一。根据全国残联和妇联2013年的数据,我国有2000万左右的残疾儿童以及超过6000万的农村留守儿童和3581万城乡流动儿童,其中留守儿童和城乡流动儿童规模都在持续增长。
我认为,儿童福利作为国家社会福利体系的重要环节之一,应该在立法的顶层设计上得到更多重视。而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一部完备的具有基本法性质的《儿童福利法》。因此,抓紧制定出台《儿童福利法》,以补充完善儿童福利保障法治体系,是做好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当务之急。
当前,我国在儿童福利保障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和挑战,比如儿童发展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儿童发展整体水平不高、地区城乡之间儿童生存发展的条件差异显著、儿童救助保护体系不完善等等。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我国现有专门针对儿童的立法只有《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儿童福利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大多分散、依附于其他成人的法律中,未能形成系统的、专门的、独立的儿童福利法律体系,因而难以全面保护儿童权益和福利。
需要引起关注的是,现行法律没有充分考虑儿童群体的特殊性,规定缺乏可操作性。以监护制度为例,监护与亲权不分,也没有建立受虐儿童的替代性监护制度。
随着我国向“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转型,迫切需要一部专门的儿童福利法,来统一规范全国儿童福利工作。
我调研了中国台湾、日本、韩国等地区和国家的儿童福利法律,参考了国内大量文献资料,广泛听取专家学者、相关部门人员、儿童福利机构、普通家庭等意见,起草了一份“《儿童福利法》立法建议稿”。
建议稿始终围绕《儿童福利法》是儿童权益保护的基本法这一中心,在法律框架设计和具体条款起草中始终坚持以儿童最佳利益为原则、以儿童“全面发展”为最终目标。
建议稿将家庭作为儿童福利工作的基础,并建立了一个职责明确的儿童福利主管部门,同时清晰划分国家、社会、家庭的儿童福利责任,重视儿童权益保护。
【结束语】
昨天,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胜利闭幕。在全国两会期间,本报专门开辟了《连线两会》特别栏目,与大家一起分享、关注参加全国两会的我市代表委员带去的议案,聊聊他们关注的热点话题。随着两会的闭幕,这个栏目也圆满结束。
原标题: 希望尽快出台《儿童福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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