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1056292011@qq.com
您当前的位置 : 您当前的位置 :台州频道 > 新闻 > 民生 正文
微信红包会被征税吗? 回应:不能“暗度陈仓”
2015年03月13日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据新华社

  对于微信红包征税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回应称:微信红包是春节期间呈爆发式增长的一个新事物,我赞同一些网友的观点,派发红包前提是要合法合规,不能“暗度陈仓”,同时抢红包“偶玩怡情、大玩伤神”。

  企业派发给个人的中奖性质的红包,应按税法及有关规定征税,收税时应由发红包企业代扣代缴,这是于法有据的。亲友之间互发的娱乐性小额红包,不应征税,这一点于法有据,于情有理,也与现行税法规定是一致的。

  互联网的发展,催生了很多新事物、新业态,税务部门正密切跟踪研究。基本原则是:依据税法区分情况、分类规范和明确。

原标题: 微信红包会被征税吗? 回应:不能“暗度陈仓”

标签: 征税 红包 税法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金子琳

看台州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

分享到: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台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电头。新闻爆料:0576-88906060,投稿邮箱:1056292011@qq.com

Copyright © 1999-2013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