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火热进行中
2015年03月05日
来源:
台州市司法局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检察院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外部监督制度,符合条件的公民通过选任程序成为人民监督员,可以对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进行监督。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司法厅人民监督员选任公告》的文件精神,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由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
目前,台州市司法局正在面向全市选任市级人民监督员,本次选任市级人民监督员共100名,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自荐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2日截至3月11日(工作日),具体报名信息请关注台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www.tzsfj.gov.cn/),欢迎符合报名条件的社会有识之士前来报名。
原标题: 我市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火热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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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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