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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过年,请远离这些交通违法行为
2015年02月16日 来源: 台州日报 通讯员余顺广

  来自交警部门的数据,2014年,我市共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2972起,同比上年下降187起;死亡人数435人,同比上年下降51人;受伤人数3178人,同比上年下降207人,整体交通安全形势相对平稳。

  又到了回家过年、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的时候,春运是一年中公路客流最为集中的时期,也是事故多发的时期。

  春运期间如何平安出行?昨日,我市交警部门结合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发布交通安全提示,提醒广大市民为了让自己和家人能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远离超载、超速、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第一类:超载

  案例:2014年1月16日,一辆从玉环出发的小客车,行驶到温岭泽国西湾立交桥时,碰撞一辆大型货车,造成1人死亡、17人受伤。

  经查,小客车上的人全部是准备回家过年的外地民工。该车核载8人,实载25人,为非法组客并超载。

  市交通警察局事故大队教导员王熙说,春运期间,包车返乡和自驾出游等较多,为了节省费用,不少人选择“挤挤就好了”。

  “车辆超载运输比较危险。”王熙说,车辆超载后,轮胎负荷加重,会影响车辆转向性能,也易引发爆胎,从而导致交通事故。同时,由于客车超员,一旦发生事故,会加重损害后果。

  交警提示,请广大乘客拒绝搭乘超载车辆。

  第二类:酒驾

  案例:2014年11月30日,司机陈某醉酒驾驶小轿车,车内搭乘有孔某某等四人沿吴坑线由北往南从温岭驶往玉环方向。

  当日凌晨2时46分许,途经温岭市城南镇大闾村富民东路路口地段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陈某当场死亡、孔某经医院救治无效当日死亡,另三人不同程度受伤,四车不同程度受损。陈某醉酒驾驶负事故主要责任。

  春节期间,走亲访友,难免会喝酒。近年来,因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数。据交警部门统计,2014年春运期间,我市道路交通事故导致38人死亡。其中,酒后驾车造成四人死亡。

  “大过年的,少喝一点,应该没什么大问题。”可能这是不少驾驶员朋友在春节饮酒时常有的想法。

  王熙提醒,酒精对人体各项机能影响很大,饮酒后驾车会导致触觉麻木,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还会造成反应迟缓,无法正确判断车距、速度和交通信号。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一定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第三类:无证驾驶

  案例:2015年2月9日中午,温岭温峤镇琛山村上河头发生一辆轿车自撞事故。唐某无证驾车栽入河中,他从天窗爬出车外,才逃过一劫。

  据了解,近5年春运期间,全国由无证驾驶肇事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占总数的7.1%。

  王熙说,由于无证驾驶的驾驶人未接受过相应驾驶培训,且未通过驾驶技能考核,安全驾驶意识、应急驾驶能力、操作熟练程度均不能满足安全驾驶要求。王熙提醒,无证驾驶危害大,损人害己事故多,请严格依法遵章驾驶机动车。

  第四类:争道抢行

  案例:2014年4月8日上午,蒋某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陈某乘坐在车斗后面,在225省道由南往北行驶。

  当天11时58分许,车辆行驶至临海市杜桥镇下周村路段时,因借道通行未让本道内车辆先行,在左转弯过程中,与李某驾驶的由北往南直行的货车发生碰撞。结果造成陈某当场死亡,蒋某受伤后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既违法,也会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极易引发追尾等事故。王熙提醒,春运期间,人车两旺,遇交通拥堵时,要听从交警指挥,切莫争道抢行、随意变道。

 

原标题: 平安过年,请远离这些交通违法行为

标签: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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