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台州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李谷首次递交了一份关于“远光灯”的提案,题为《关于狠刹夜间会车开远灯不变灯及私装氙气大灯现象的建议》。
这份提案的“诞生”,源于李谷的个人经历。李谷祖籍天台,旅居瑞典20多载,现任中瑞国际投资集团公司执行董事。由于工作原因,他时常游走于北欧各国及国内各大城市,深感台州与这些城市在交通文明方面的差距。
此后的几年里,李谷一直执着于“远光灯”这个话题,多次上交提案。今年,他上交了3个提案,其中就有一个《关于狠刹夜间滥用远光灯,私自安装氙气大灯的提案》。“这不是我一个人的想法,是我们不少特聘委员共同的企盼。”
“在瑞典,一天开车下来,我连按喇叭的机会都没有。”李谷说,相反,在台州,开完车,往往是吓出一身的冷汗,“开车猛、夜里开车不变灯、随意变更车道,台州的不少司机影响到别人安全。”
去年,李谷找到全国人大代表林燚,交谈中,两人都有感于“光攻击”的巨大危害。为此,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林燚上交了一份对于加大滥用远光灯处罚力度的建议,并于去年7月30日,收到了公安部的答复。答复中写道:“违反规定使用远光灯危害交通安全,应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昨天上午,李谷来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负责人陈涌的办公室,他开门见山地提出,“酒驾能治,为什么滥用远光灯不能治?交警部门必须加大执法力度!”
“我们查处的难点,在于法规不符合现状。”陈涌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向李谷委员耐心地介绍起了法规滞后给他们执法带来的局限。细细研读了这些条例后,李谷表示将把这个现象,向制定条文的部门进行反映。
不过,针对李谷的种种建议,陈涌代表交警部门,对这位政协委员对交警工作的监督和支持表示感谢。尽管法条上存在不健全之处,陈涌却当场答应:针对春节期间返乡车流量大这一现状,交警部门会将查处滥用远光灯结合到酒驾,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查处行动。
原标题: 滥用远光灯现象何时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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