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的王女士吃饭前将13万元现金放在车座椅下,没想到,钱没被人砸窗偷走,却被朋友顺走。1月29日,玉环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王女士的朋友顾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4年11月28日14时,顾某驾驶王女士的轿车,搭乘王女士姐妹俩、董某去银行取钱。王女士的妹妹从银行取了13万元回到车上,并将该笔钱借给了朋友董某。尔后,几人开车到餐馆准备用餐。因不方便带这么多钱去吃饭,董某就提议将钱放在车上。于是王女士将钱装入黑色塑料袋塞入副驾驶的座椅下方。下车后,王女士还特地拉了下车门,确保安全后进入餐馆。
王女士怎么也没想到,这笔钱还是引起了别人注意,这“别人”竟是自己的朋友顾某。看着这么一摞钱,顾某起了贼心。于是,顾某趁着王女士等人不注意,从王女士放置在沙发上的提包内窃取车钥匙,然后下楼打开车门,窃走车内的13万元现金,并迅速将钱藏匿于自己的暂住处。为了摆脱嫌疑,干完这事后顾某又折返回餐馆。当几人就餐完毕准备回去时,顾某以自己胃痛为由先行离开并去了医院。
当王女士打开车门准备将钱交给董某时,发现钱不翼而飞了,车窗、车锁都完好无缺。王女士当场就慌了,于是与妹妹一起报了警。通过监控,王女士才知道原来是朋友顾某将钱偷走了,在场的几人根本没有提防他。
案发当晚,顾某主动投案,并将13万元通过另一朋友退还给了王女士。
原标题: 13万现金放车上 朋友起贼心偷走
看台州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台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电头。新闻爆料:0576-88906060,投稿邮箱:1056292011@qq.com
台州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