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园于民”应落到实处
2015年02月04日
来源:
台州日报
去年,浙江省发出《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全面排摸清理设立在风景区、公园、历史文化建筑等公共场所内的各类会所,并坚决采取措施一律予以关停,切实保证还湖于民、还园于民、还景于民。
对此,市政协委员、三门县工商联副会长、浙江东亚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夏道敏很支持,“公园是公共场所,理应姓‘公’。”
台州部分县(市、区)的公园、景区、历史古建筑等存在被私人会所“圈占”的情况,高额消费和会员制将普通消费者拒之门外,让原本的公共资源成为少数人进出的地方。同时,会所经营产生的噪声、灯光、油烟污染,破坏公园环境,给市民健身、休闲带来诸多不便。
夏道敏建议,各级地方政府和园林管理单位,要切实落实相关规定,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以自建、租赁、承包、转让、出借、抵押、买断、合资、合作等形式设立私人会所;对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已经设立的私人会所依法依规整治,并区分不同情况给予关停、停业整顿、吊销资质、到期后收回等处置;增加公益性、大众化的消费内容,确保景区公园更好地面向游客、服务群众,真正地还园于民。
原标题: “还园于民”应落到实处
标签:
公园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罗亚妮
看台州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台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电头。新闻爆料:0576-88906060,投稿邮箱:10562920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