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二次主任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财政预算报告、2014年预算执行及2015年预算(草案)、基金预算(草案)、社保基金预算(草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部分市级部门预算(草案)等相关情况的汇报等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薛少仙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斯球、叶阿东、王金生、高敏、王建平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尹学群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财政预算报告、2014年预算执行及2015年预算(草案)、基金预算(草案)、社保基金预算(草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部分市级部门预算(草案)等相关情况的汇报;听取了财经工委关于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计划、预算报告初审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要根据中央有关精神要求,集中精力发展经济,保持适度增速,合理税收,培育稳定持续税源,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要科学编制财政预算,严格“三公”经费支出,强化预算刚性,规范预算执行,实施部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会议还传达了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会议指出,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和从严治党的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省人代会会议精神,将其贯彻到今后市人大实际工作中,为推进台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叶维军参加会议。
原标题: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二次主任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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