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拘留首例非法酸洗委托加工客户
2015年01月22日
来源:
台州日报
日前,路桥峰江街道下洪洋村村民方某及其雇佣的贵州籍男子陆某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路桥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同时,方某的客户潘某也因此案被公安机关处以15日行政拘留,这是路桥首例对涉案客户进行处罚的环境违法案件。
近日,路桥区城南环境监察中队接群众举报,峰江街道下洪洋村有一隐蔽非法酸洗加工点,生产时间不规律,有时半夜生产,有时白天关起门来偷偷生产。城南中队执法人员为避免打草惊蛇,着便装多次到现场附近开展暗查,于上月30日上午9时许,发现一辆小四轮满载货物,行迹可疑,立即随同。进入现场后,执法人员发现一名工人正在作业,一个不大的房间内,几台简易的设备及四个盛满酸液的酸桶,地面上废水横流,现场有刺鼻气味。经调查核实,方某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配套建设水、大气污染物防治设施,擅自投产,产生的废水直排场地西侧水沟。经采样监测分析,排放口废水的pH值为1.66,属强腐蚀性液体;总铜浓度为1450mg/L,总铬浓度为343mg/L,分别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2900倍、228倍。
当日下午2时,方某等三人被路桥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15日。1月14日,涉事老板方某和具体负责人陆某被路桥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原标题: 路桥拘留首例非法酸洗委托加工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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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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