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气死人要不要担责?据了解,黄岩有一对邻里因琐事争吵导致七旬老汉被“气死”。
死者家属一纸状告邻居,要求黄岩法院判处邻居承担85%的民事赔偿责任。近日,黄岩法院对这起“气死人”的官司作出判决,判决被告邻居担责15%。
多年矛盾激发,老汉被气当场倒地
据了解,年过七旬的王老汉与泮婶是多年的邻居,两家因道地占用问题积累了不少矛盾。去年2月14日,泮婶跟王家儿女再次发生口水战,当地村干部到场处理,双方仍相互指责谩骂。泮婶情急之下,当着多名村干部、村民的面,以“不要脸”、“比畜生不如”之类言语辱骂王老汉,王老汉气得当场晕倒在地,被大家急送医院但抢救无效而亡故。此后泮婶也被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然而,王老汉的妻儿4人将泮婶诉至法庭,认为王老汉年纪较大,且做过心脏手术,当时围观群众及村干部曾明确告知泮婶,王老汉有心脏病不能受刺激,而泮婶不仅不听劝告,还公然辱骂王老汉,才致王老汉被气得晕倒在地,故要求泮婶为王老汉之死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承担85%责任,即21.84万余元。
泮婶辩称,她没有对王老汉构成侵害,也没有侮辱其人格。此外,缺乏王老汉死亡原因的鉴定结论,不能草率认定她的言行与王老汉之死具有关联性,王老汉突死与她无关。
法院判担责15%,赔偿4万多元
经办法官解释,公民的生命权应受到法律保护,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本案泮婶与王老汉一家在双方发生争吵后,泮婶当着多名村干部、村民的面使用刺激性言语公然辱骂王老汉,造成王老汉当场死亡的事实清楚。
据黄岩法院工作人员介绍,王老汉的亡故,有其健康方面的原因,而泮婶当众辱骂王老汉,致使王老汉受刺激后在现场猝死,其行为存在过错,与王老汉死亡的后果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故泮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院根据事件发生原因、经过、各方的过错大小、死者自身健康状况等因素,酌情确定泮婶赔偿原告合理损失的15%,即3.48万余元,其余损失由原告自行负担。另由于王老汉的亡故,造成了其近亲属即4名原告的精神损害,故法院根据本案实际情况,酌情确定由泮婶承担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元。
原标题: 黄岩七旬老汉被“气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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