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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变化值得关注:支持重点、改革试点、资金分配公开
2015年01月21日 来源: 台州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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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性服务业为引导资金重点支持对象

  《办法》中指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主要用于市区服务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关键领域、新兴行业和高端企业,促进服务业的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和集聚化发展。

  对此,台州市现代服务业管理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葛乾辉告诉记者,近年来在台州,服务业的发展态势良好,但基本上是基于金融行业和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而在研发设计、商务服务、环保服务、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较为薄弱。所以,我市服务业的产业结构还有待进一步优化。

  基于这样的认识,在修订后的《办法》中,将生产性服务业作为引导资金的支持内容也十分明显。根据《办法》,引导资金将重点支持现代物流园区、总部经济、新型专业市场等服务业集聚区内的项目;鼓励服务业领域企业开展品牌建设,鼓励行业协会和企业参与服务业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的制定等。

  B

  支持服务业重点领域的试点示范项目,采取竞争式分配方式

  《办法》中规定的支持内容还包括:支持市级服务业行业协会和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全市性服务业重大活动、服务业重点领域试点示范等项目。对于经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认定,由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开展的全市性服务业重大活动按项目实际投资额或发生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对于服务业重点领域的试点示范项目,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

  “其中,‘对于服务业重点领域的试点示范项目,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是新《办法》中的一大变化。”葛乾辉向记者介绍道,“我们会根据发展需要推出改革试点的项目,请市区有能力的企业来承接进行试点,最后对试点的结果进行评价,并对完成成效好的企业进行奖励。”

  更加注重资金分配的公开透明

  《办法》规定,涉企引导资金补助方案预先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示。葛乾辉说:“我们会在申报期,在网站上就相关信息进行公布;在引导资金分配到具体的项目单位时,结果也会在财政部门和发改部门的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体现公开、公平、透明。”

  同时,记者了解到,对于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将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追缴全部已拨付的资金;对于违规骗取资金的企业,取消申请引导资金补助的资格。

原标题: 三大变化值得关注

标签: 试点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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