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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梁山林深处,有人长年砍树烧炭
2015年01月08日 来源: 台州晚报

  简陋的烧炭窑。

  

  “卖炭翁”:现在知道这是违法的,以后不烧了

  近日,天台县雷峰乡王浪村村支书朱金森发现,有村民在石梁镇西坑村岗后地带,非法采伐包括阔叶林在内的杂木,用于烧炭并贩卖。

  朱金森说,从2007年开始,该村村民朱银库雇佣了小工,在此采伐杂木超过1000亩,烧炭的炭窑也建了15座。直到去年下半年,朱银库私自伐木烧炭的行为被相关部门叫停,但迟迟未处罚,现在还有炭窑偷偷在开工。

  究竟朱金森说的是否属实?这几日,记者两次走访石梁镇,也向相关部门核实情况。

  投诉

  深山里有人砍伐杂木烧炭多年

  朱金森和朱银库同是天台县雷峰乡王浪村人,因此才得知了这件事情。人是雷峰乡人,事情却发生在天台县石梁镇。

  “从2007年至2014年,朱银库雇佣了四五个小工,在石梁镇西坑村岗后的山里开了15座炭窑。”朱金森说,“除了一个新昌人,其余几个烧炭的小工都是我们本村人。”朱金森在纸上写下五六个“烧炭翁”的名字。

  为此,朱金森多次前往石梁制止,“我要这些小工都跟我说实话,到底是给谁在烧,每年要砍多少树,烧多少斤炭,有没有经过审批。这个是违法行为。”

  根据小工的说法,朱金森的统计有了结果。“他们砍伐的是包括阔叶林在内的杂木,每只炭窑年产炭达到4万斤以上,而烧制一斤炭就需要5斤以上的杂木。”照朱金森这样算来,被砍伐的杂木已经超过了1000亩。

  “2014年10月份,我还带着天台林特局的人去过现场,拍了照片。”朱金森说,到现在,林特局还未对朱银库的违法行为作出任何处罚,并且,朱银库违法烧炭的行为还在继续。

  现场

  翻山越岭,在山坳里找到五座炭窑

  1月5日上午,记者在朱金森的带领下来到天台县石梁镇西坑村,山下就是承担天台县城日供水10万吨的黄龙水库。

  “他们藏得很深,一般人找不到的。”朱金森告诉记者,起码要翻过几个山头,才能找到这些炭窑。

  上午10点半,记者沿着水库边上的山路向山上行进。山路陡峻,窄小蜿蜒。沿路的地上都是干涸的马粪。朱金森介绍,烧好的炭就是用马驮运到山下的。

  约莫走过两个山头,在一座山的山脚下出现了一座已经被捣毁的炭窑。能看出有焚烧的痕迹,周围的地上还有一些残余的炭块。“这是我们村里一对夫妻在烧的,他们说年产炭5万斤左右。”朱金森说。

  继续前行,在山坳里,在小溪边,记者又陆续看到了两座被捣毁的炭窑。四周杂木被砍伐,炭窑边上还有石头、竹子搭起来的简易棚,烧炭的工人们,原先就住在这里。

  到差不多下午1点,记者共发现5座炭窑,有一座还有人在作业。朱金森说,在山的更深处,还有10来座炭窑,现在已经停工了。

  烧炭人称,烧碳自用

  在走访到第四座炭窑时,记者见到了正在砍树的朱茶仙,同是王浪村人。他说,自己在这里烧炭,只是因为天冷了,烧一点炭回家烤烤火。

  炭窑边,堆着一堆一米多长的树段,多有碗口粗细,是从附近的山上砍伐的。炭窑一侧,则是一间两三平方米的竹棚屋,屋内十分凌乱,除了一张竹床,还有一口灶台。这是朱茶仙的住处。

  “你老板在吗?”记者在朱金森列出的小工名单里,发现了朱茶仙这个名字。

  “我是个人行为,没什么老板。这里柴不多了,烧完我就回去了。你们来了,我不烧也可以。”朱茶仙说。

  至于是否经过审批,朱茶仙直言没有,“就是别人烧过走了,我过来烧一点自己用。”朱茶仙说,这座炭窑不是他垒的,其他几座状况也不清楚。

  “你觉得能烧吗?万一在这深山老林里着火了怎么办?”记者继续问。

  “我不知道不能烧,没什么关系的,这些树三两年就会大回来的。”朱茶仙认为,这样烧并不会引起山林着火。

  木炭是高耗材、低附加值的产品。烧炭的原木主要是天然阔叶林,砍伐后会加剧水土流失,严重破坏生态。同时,烧炭不仅严重污染空气,而且极易引发森林火灾。记者观察发现,这一带没有人烟,路又难行,出山要走上一两个小时。一旦发生火灾,后果难以预估。

  回应

  私建炭窑的村民承认:伐木烧炭,是为了赚钱

  昨日上午,记者前往天台雷峰乡王浪村,朱银库却不在家。几经辗转,记者电话联系上朱银库,他正从天台县林业特产局做完笔录出来。

  对于伐木烧炭的事情,朱银库一口承认。他说,自己已经60岁了,之所以想到在山里烧炭,也是为了生计,就是赚点钱过过日子而已。

  朱银库说,他以前花了2000元,包了西坑村岗后这一带的山头,又分了一半给一个丽水人,伐木用于烧炭。他说,自己有3座炭窑,从2012年开始烧,一直到被捣毁为止。

  “炭窑被林特局捣毁了,炭也被收缴走了。”朱银库说,“我现在知道这是违法的,以后都不烧了。”

  处罚

  已没收木炭和违法所得,处理结果待讨论

  2014年12月2日,朱金森一纸材料,将朱银库非法烧制木炭一事上交到天台县信访局。天台林特局负责处理此事。

  据天台林特局的调查核实,从2012年8月至2014年5月,朱银库利用天然阔叶林非法烧制木炭。2013年8月,以每斤1.5元的价格出售给天台精工西力玻璃珠有限公司木炭8106斤。2014年4月,再次向西力公司出售1.5元/斤的木炭8560斤,共计违法所得24990元。此外,在炭窑边上还查获木炭4196斤。

  “按照《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利用天然阔叶林烧制木炭的,责令改正,没收非法烧制的木炭和违法所得,并可处非法烧制木炭价值一至三倍的罚款。”林特局工作人员鲁力是事件经办人,他介绍,调查需要时间,接到朱金森的反映后,森林警察就开始实地调查,现在调查已经结束。昨日,朱银库到林特局做笔录,是事先告知要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但是行政处罚的具体数额,还未决定,因为罚款数额较大的话,要经过局里集体讨论才能决定。

  “在烧炭的朱茶仙,这个人跟朱银库没有什么关系,我们也要找他进行处理的。”鲁力说,1月6日,让朱银库去山里找过,但朱茶仙已经不在山里了。

  链接

  《浙江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规定,只有以下几种情况不需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者采挖苗圃地苗木;竹子的抚育采伐;采伐胸径5厘米以下薪炭林、经济林、用材林的林木,其它砍伐林木行为都属于违规采伐,将受到法律制裁。

 

原标题: 石梁山林深处,有人长年砍树烧炭

标签: 砍树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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