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蔡女士在微信朋友圈中看上一款面膜,购买了10盒成了代理商,还没销售就发现这款面膜是“三无”产品,想退货却遭朋友拒绝
如今,微信已经成为很多人不可缺少的社交工具。在这个比网络社区更为封闭、人与人关系更为紧密的微信圈里,一些人利用朋友圈的熟人经济营销商品,他们的标签是“微商”。在这个圈子有的商品物美价廉,让购买者欢喜不已,有的则有假冒嫌疑,让人买完后悔莫及。而另一方面,那些自称微商的人时不时在朋友圈晒自己的收入,晒自己的奢华生活,也让一些人心动,不自觉地就加入了微商的队伍。
前段时间,椒江洪家的蔡女士在朋友的微信圈中看上一款面膜,于是购买了10盒成了代理商。然而蔡女士很快发现,这款面膜是三无产品,还含有荧光剂。她想要退货,谁知朋友不同意,蔡女士为此很是懊恼。
买10盒就能做代理
冲动之下成朋友的招商对象
蔡女士告诉记者,她无意中加了金女士为微信好友,后来一聊,发现金女士也是洪家人,两人还曾是校友,这让蔡女士对金女士感到很亲切。之后,蔡女士在金女士的朋友圈中看到,金女士在代理销售一款叫作“芯漾”的面膜。蔡女士想,自己反正要买面膜,看宣传好像面膜效果很好,价格才215元一盒,自己也能接受,于是想照顾一下朋友的生意,便从金女士那边购买了一盒面膜。
蔡女士说,自从她关注了金女士的微信圈后,她时常会在金女士的朋友圈中看到这款面膜销售火爆,代理商发家致富购买了无数奢侈品等信息。
当蔡女士第二次向金女士购买面膜时,金女士就开始向蔡女士介绍代理面膜的种种好处,有意发展蔡女士为下级代理商。“对方说,只要我购买10盒面膜,我就可以成为该面膜的代理商,而且每盒面膜只要165元。”蔡女士说,她在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工作,也想平时能兼职增加一些额外收入,听金女士一说,她很心动。
“我本来就想再买面膜,索性就多买些,价格也便宜,挺划算的,成为代理商之后,说不准还能赚些外快,挺好。”蔡女士说。
于是,蔡女士购买了10盒芯漾面膜,金女士还给略了零头,并赠送了一些小礼品,蔡女士共支付了1500元。
面膜竟是三无产品,想退货却不容易
就在蔡女士收到面膜后不久,蔡女士碰到了一位在美容院工作的朋友。朋友说芯漾面膜含有荧光剂,还用美容院里一个专业的仪器测给蔡女士看。蔡女士一看,吓了一跳。“我再也不敢用了,没有哪个女人会拿自己的脸去冒险。”蔡女士说,随后她又发现芯漾面膜的包装上竟然没有质量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和厂方的电话,“这不就是三无产品吗?”
蔡女士不敢在自己的微信圈发芯漾面膜的广告了,她随即向金女士提出了对产品的质疑,并要求退货。蔡女士原以为金女士会看在校友的份上,给她退货,谁知金女士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并给蔡女士发了很多的检测报告,坚称产品没问题。
“包装上没有厂方的联系方式,我后来在网上查到一个电话号码,但打过去是空号。尽管金女士一再保证这个面膜没问题,但我不敢再用了。”蔡女士说,最终,蔡女士退还金女士10盒面膜,金女士退回1000元钱。“亏个500元,就当是买个教训吧。”
业内人士透露,微商卖面膜假货多
在朋友圈里卖面膜生意真的那么火爆吗?那些代理面膜的微商们真的每一个都赚得钵满盆盈吗?日前,一位曾是某品牌面膜台州总代理的微商余先生向记者透露了微商圈里一些不与外人道的“秘密”。
余先生告诉记者,在微信朋友圈中售卖的各品牌面膜,凡是价格在200元左右一盒的,成本不会超过20元,而这些面膜基本上都含有或多或少的荧光剂,荧光剂本身是允许添加的,只要不超过一定的量就行。
“所有微商们心里很清楚,零售的比例很小,最多不会超过销售量的10%,想要赚钱,只能是发展下级代理,然后把货压给下级代理。”余先生说,例如,某品牌面膜的对外零售价是200元,每一级代理的拿价不同,一级代理50元一盒,二级代理70元一盒,三级代理90元一盒,依次类推。如果购买10盒就可以成为代理商,那么自己总要体验两盒,感觉一下效果,招到下一级代理时,就把剩余的货压给下一级代理。所以,大部分的货都是压在代理商们的手里,也是由代理商们自己消化掉。而关于退货问题,尽管各品牌的面膜会有一套退货机制,但真正面临退货时,因为这直接关系到微商的切身利益,所谓的退货机制实际上也只是空口承诺,无法兑现。
“我们不能说所有的微商都不赚钱,但赚钱的只有金字塔顶端的人。”余先生透露,做面膜的微商们往往都是同一拨人,这个品牌做倒了,就搞出另外一个品牌来做,如果操作得好,确实能赚快钱,但这样的钱赚不久,有时还得昧着自己的良心去做。“所以我做了一段时间,发现这个钱赚不得,就果断地退出了。”
余先生提醒广大市民,千万别相信微信朋友圈里那些售卖火爆的产品图片。“我们曾经做的就是这些工作,摆拍这些场景,供下面的代理商们复制黏贴到自己的微信圈。”
律师说法
律师卢俊
监管部门要监督
消费者自己也要当心
微商作为一个新兴行业,代表着消费者新潮的消费观念,而这一“新潮”的观念背后,隐藏着的可能是欺骗和犯罪。“微商”变“危商”比较典型的有以下几种情形:
1.在微信上贩卖受管制的物品。比如前段时间比较流行的所谓“黑牡丹”,后来就被证实全为假烟。烟草制品作为受到国家管制的商品,经营销售是需要许可证的,而将烟草放置在微信上销售,有明显的违法之处和不当之处。即使有烟草经营许可证,将烟草放置在微信上销售,这个销售方式就有一定的问题。
2.在微信上销售假货、走私货。现在一打开微信朋友圈,特供商品、海外代购、私人荐货等等推销充斥屏幕,而在这些所谓的特供、代购背后往往隐藏着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走私品等,而销售这些商品往往是涉嫌犯罪的行为,比如贩卖假冒伪劣产品,达到一定的情节,可构成刑事犯罪,比如微信常见“代购”则可能涉嫌走私犯罪。
3.在微信上进行传销和变相传销。比如本文记者所了解的面膜“代理”,就与传销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蛊惑力非常强,而使用微信的群体往往以学生、年轻人等为主,而这些群体的社会阅历往往较少,在经济上尚未独立或刚刚独立,对于成功有很大的渴望,故极易受到蛊惑,走上传销之路,而传销,是国家严厉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
4.在微信上进行虚假广告、虚假宣传,微商文化的发展,使各类大大小小的商家蜂拥而入,剧烈的竞争,致使商家各使手段进行八仙过海式的宣传,因此大量的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因运而生,消费者受骗上当的例子层出不穷。
作为微商的消费者,在消费时存在不少风险,比较典型的有:
1.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或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时难以维权。微商除了公众号外,基本是没有实名认证的,消费者在向微商购买商品后,往往是不知道其实际上是问谁所买,对于微商是个人还是实体店也不得而知。故在消费后,一旦发生纠纷,就很难维权。
2.消费纠纷的举证难。微商消费,往往是没有任何凭证的,而微信交流的特殊性,也造成消费者在发生消费纠纷后举证难的问题。
3.因微商消费而导致的人身损害索赔难问题。比如消费者微信上代购化妆品,在使用后,因严重过敏毁容,但因为无法确定销售者,找不到权利主张的对象,故产生索赔难的问题。
4.其他风险
综上,当一款以信息交流为主题的社交软件,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商品销售渠道,其所带来的社会问题是不可忽视的,现在微商的乱象主要还是因为缺少应有监管导致的,故在此希望相关主管部门,能够对微商这类新兴商品销售渠道采取有效的监控手段,以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杜绝违法犯罪行为的滋生。而在此,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微商”消费要谨慎,不当消费、任性消费、传销消费可能会很受伤。
原标题: 朋友圈里遇假货你会维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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