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速点前,车牌开始“变脸”
近日,台州高速交警在对高速公路上电子眼抓拍的超速违法数据进行校对时发现,一些超速的货运车辆,行驶到测速抓拍点前将牌照放倒,使牌照呈现平行状态,这样电子眼抓拍到的图片尽管有超速的违法数据,但是并不能有效地辨别货车的车辆牌照,司机以此来逃避超速违法处罚。
12月14日凌晨1时19分45秒,一辆货车经过诸永高速往诸暨方向155千米+10米(括苍隧道路段,限速80千米/小时)处,因超过规定时速被抓拍,雷达显示实际时速为97千米/小时,但是司机为了逃避处罚事先将牌照放倒,经过测速点时电子眼拍的照片并不能有效辨别其实际牌照。
一个多月,上百辆车次违章
高速交警统计,发现这种情况的是在最近一个多月的时间才有的,累计起来有上百辆车次违反规定,将车辆牌照放倒逃避电子眼的抓拍。这种“变脸”行为主要集中在诸永高速和台金高速等小流量的高速上,其中以诸永高速往诸暨方向155千米+10米处的测速抓拍点发现的最多,这些货车司机都选择在下半夜视线下降,比较隐蔽的情况下将牌照放倒,逃避抓拍。
据了解,货车司机要将牌照放倒并非要停下车来,而是在车里即可完成,司机在车内安装一根绳子,这根绳子通过驾驶室内部与牌照相连,以此来控制牌照收放;还有的是用遥控按钮开关完成牌照收放。
被查到,该行为直接扣12分
下阶段,高速交警将会对该类违法行为采取严厉的打击措施,从严惩处违法行为。
高速交警提醒,故意将牌照放倒逃避电子眼的监控抓拍是一项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高速交警将以“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对司机处以罚款200元,扣12分的处罚,当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货运以上驾驶执照(扣留后转递到车管所)直接降级。
原标题: 一拉绳,一遥控,货车车牌马上“变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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