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椒江区畜牧兽医局原局长陈武国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3个月,这是今年以来该区纪委在履行“再监督、再检查”工作中发现问题而移送司法机关查处的第二起违法违纪案件。
今年以来,为适应“三转”的形势需要,该区纪委把握形势,立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首度破冰试水,对一些职能部门的履职情况实行再监督、再检查,探索建立了发现问题、调查问题和问责处理的一整套机制和方法,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责任倒逼促理念转变
7月初,椒江区房管局局长李贤忠找到区纪委分管常委叶云国,邀请区纪委派人对廉租房分配过程进行监管。叶云国告诉他,根据“三转”的要求,纪委不再代替主责单位开展监督,而是要通过执纪问责对相关部门的履职实施再监督。
其实,早在4月份,该区就专门下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并在全区各种会议上多次强调,要求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好自身的监管职责,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部门还是习惯按惯例办事。
据统计,自《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文件下发以来,类似上述的监督事项,该区纪委已经回绝了20多起。
“以往,我们天天跑一线督察,参加工程招投标、人事考录等会议。有时一天就有四五协调会,根本忙不过来。”椒江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吴志远告诉笔者,“转方式后,各部门的观念正在慢慢地转变,但还需要一个过程,我们正在通过各种努力倒逼职能部门守好监督的‘首道防线’。”
“再监督”组合拳促行动落实
“转方式”后,纪委不再直接参与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这样一来,如何发现职能部门“为官不为”、“为政不廉”呢?
在该区下发的《椒江区纪检监察机关对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实施办法》中,明确了具有法定监管职能的“清单”,该“清单”细化明确了28个职能部门在公共(民生)资金使用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安全生产等方面的34个重点监管事项。《办法》明确规定,部门工作由部门自行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信访督查、电视问政、重点抽查、第三方监督和轨迹法、盘点法、倒推法等“八式三法”工作模式监管,多维度对34个重点事项进行再监督再检查。
信访督查是发现问题的重要渠道。椒江区纪委在对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访督查过程中,发现该局副局长章宏法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经立案调查,移送司法机关作进一步处理。并向其单位下发了《监察建议书》,该局根据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制定了权力监管清单,逐一落实责任科室及责任领导,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严防权力跑出制度的笼子。
“通过这些方法有助于我们进一步发现问题,防止乱用权、滥用权和为官不为。”椒江区纪委相关科室负责人说。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区各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达100余次,该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再监督再检查30余次,下发监察通知书、建议书等20余次,督促完善制度40余项,对一把手问责9人,诫勉谈话53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铁面无私促问责到位
“原来以为纪委的再监督、再检查只是一阵风,现在相信动真格了。”椒江区卫生局小王感慨道,其实这也是不少干部群众的切身感受。从办事推诿被曝光后当天就整改,到因一餐饭、一顿酒、一次公车私用受处分甚至丢了“帽子”的案例,隔三差五就在媒体上通报。在对多个公务员和群众的采访中,绝大多数受访者都觉得“真的严了”。
针对党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中的失职、渎职等违规违纪的问题,椒江区纪委分层次、分情节进行追责,严格做到“四个一律”,即对所有干部一律一视同仁,对干部违纪一律在全区通报批评,对出现严重问题的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一律予以问责,对通报的人员一律取消评优资格。
同时,区纪委还在当地媒体开设“正风亮丑台”专栏,及时曝光各类问题。截至目前,已在“正风亮丑台”通报12期,对35人进行了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并进行了严肃处理,持续释放了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原标题: 向“不为不廉”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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