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椒江金三角区块原工行大楼周边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全部签订完毕,被征收人共67户。这是椒江区自2013年6月实施《台州市椒江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以来,首个完成协议签订任务的征收区块。
“整个过程完全按照新政中规定的条例来操作,充分尊重了民意,获得了居民的理解和肯定。”椒江区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陈洪表示。
95%以上居民同意签订协议才可启动征收
陈洪告诉记者,2010年,国家出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其中原来的“拆迁”一词改为了“征收”,征收主体由建设单位变成了区级以上人民政府。
“国家条例出台后,省级和市级的细则却没有马上出来,但地方上又有工作需要开展。为此,去年6月椒江区牵头起草了《台州市椒江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陈洪说。
他介绍,新《实施办法》里主要有三大亮点,一是遵循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等原则,把公众参与、合法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赋予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修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择、补偿方式的选择等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充分尊重征收区块绝大多数被征收人的民主自主权;其次是明确区人民政府作为本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主体,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及相关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另外,与原来的《拆迁补偿安置若干规定》相比,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将获得比原政策更大优惠。
“今年2月着手金三角区块征收工作时,我们就定下在2015年2月底前,须有95%以上居民同意签订协议,否则这个项目会被取消。”陈洪说,经过街道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和努力,协议签订工作提前完成。
新办法解决实际问题
经了解,被征收的金三角区块,范围包括侨信大楼、侨信宿舍、侨信别墅、白云新村47号楼、48号楼,建筑面积共6315.93平方米。区块里的征收对象,涉及单位、企业、个人,居民中高龄老人比较多。
12月5日,记者在椒江区环凤凰山区块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云东区块),见到了白云街道政协联络处负责人甘超群,他也是金三角区块征收工作的具体负责人。
甘超群说,区块里的征收对象比较复杂,有高龄老年人,也有家庭困难人群。比如,有位姓周的老人,90多岁,真心不想动,到外面租房也确实麻烦,“我们前后去了他家十多次,消除他心里的误会,最后他选择了货币补偿,现在已经住进了新房。”
还有一位被征收人是残疾人士,家庭比较困难,无力承担搬迁带来的费用,“我们通过他家亲戚多次上门做工作,最后达成协议。”
甘超群告诉记者,每户被征收人都有各种具体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在理解对方的前提下,通过沟通消除对方疑虑,并尽量帮着解决了实际问题。”
同时,征收过程中程序的规范性,也是被征收人最终愿意签订协议的重要因素。
原标题: 这个协议得到了全部被征收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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