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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高压线引发的违章抢建
2014年12月04日 来源: 台州日报 钟荣华 杨 辉

  三门县海润街道下枫坑村规划已作废,但11月29日,仍有村民在规划内挖地基抢建。杨辉摄

  

  这几天,三门县海润街道下枫坑村的空气中充满了火药味,几间房屋的违章抢建再一次把纠纷推向舆论焦点。

  “惹祸”的是一条110千伏高压线,围绕着在高压线保护区建民房一事,下枫坑部分村民四处申诉,盼望得到妥善解决。

  三种解决方案均无法找到平衡点

  下枫坑村是县城郊区一个普通村庄,那条110千伏高压线(“渚跳1885线”)穿村而过。高压线系台州供电公司建于2002年前,下枫坑村村庄建设规划编制于2004年,2005年相关部门批复。

  “令人不解的是,规划竟然把部分村民房子安排在高压线边上,甚至房子前檐离高压线边线水平距离最短处不到1米,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村民周永将告诉记者。

  2013年8月初,当规划实施进入实质性阶段时,部分村民才得知这一情况。村民们随即向当时的海游镇规划站和海游镇政府、三门县电力局安保科反映情况。

  县电力局安保科到现场察看后表示:“在高压线保护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建房,即使建成也要强制拆除。”当时海游镇政府领导表示将妥善解决此事。然而此后遇上三门县乡镇区划调整,事情一直没有进展。

  行政区划调整后,下枫坑村被划入海润街道管辖。2013年12月海润街道成立后,部分村民来到街道办事处寻求解决。但由于种种原因,事情一直拖到今年4月。期间台州供电公司明确答复,这条110千伏高压线无法搬迁。

  4月16日,海润街道派员主持召开下枫坑村“两委”会议,为村庄建设问题确定了三个方案:第一方案,将紧邻高压线的这排宅基地取消,为相关村民重新安排宅基地;第二方案,拿部分村民的宅基地与之调换;第三方案,将离高压线最近(离高压线水平距离不到1米)的几间宅基地往北平移2.5米。

  然而3种方案相关村民均无法接受。第一种方案,由于宅基地抓阄已经完成,剩下的宅基地在村内位置最差,在没有任何补偿措施的情况下,村民们不愿由自己无辜承担损失。第二种方案,没有解决“房屋离高压线太近”的问题。至于第三种方案,2.5米加上原有距离,相关村民认为仍未脱离高压线保护区规定范围。此外,村“两委”会议没有通知紧邻高压线这排宅基地的村民,也没有电力、安监等部门参加。

  为何不往北多移几米?原因在于北面已有几幢建成的房屋,整排宅基地北移后会影响这几幢房屋的采光。而据了解,这几幢房屋属违章建筑,开始挖地基时有村民曾连续向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未得到有效制止。

  规划已作废,街道规划站另有说法

  事情僵持了近1年。6月20日,下枫坑村部分村民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提起行政复议。9月10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认定三门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行为违法,在审查批复《三门县海游镇下枫坑村村庄建设规划》时没有充分踏勘拟建建筑周边的具体情况,显属不当。

  同时,市住建局在村民要求监督审查村庄建设规划是否合法的信访案件处理意见书中明确,《三门县海游镇下枫坑村村庄建设规划》不应继续实施,需按法定程序进行修编,并依法妥善处理好下枫坑村村民建房审批工作。

  台州供电公司现场勘测后作出结论,该区域村民房屋前檐与此高压线边线的水平安全距离不得少于10米。市政府直线电话受理中心在处理意见中明确,请三门县政府督促海润街道办事处及建设规划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力部门要求修编村庄规划,依法处理好村民建房审批工作。三门县政府意见也明确,按市意见及时办理。

  而海润街道规划站站长祁高峰说,原有规划作废、另作修编是事实,主要是因为规划已过期和行政区域调整,并非规划存在问题。据他介绍,像下枫坑村这种情况,在加上最大计算风偏后,110千伏线路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应为4米。而紧邻高压线的这排宅基地距高压线已达4米,没有再调整的必要。

  违章抢建仍在进行,规划调整没有进展

  目前在“三改一拆”深入推进之际,在整体规划无效的情况下,紧邻高压线的这排宅基地北面,又有几间房屋开始违建。11月29日上午,记者来到建房现场实地采访。与建房工地并排的,是业已建好的几幢违建房子。如果这几间房子再建成,可能造成紧邻高压线的这排宅基地没有空间外移,对规划调整带来更大的成本和不便。

  临近中午,海润街道办事处派人前来制止建房。他说:“街道意见明确,原有规划无效,相关建房要暂停。”然而截止记者发稿时,相关违建仍在进行,并未得到有效制止,村民矛盾可能进一步恶化。

  据了解,国家对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已经开始,农村违法宅基地和违章建筑将无法确权,得不到法律保护。“如果不及早处理好村庄规划问题和村民的合法建房问题,将会埋下法律风险,可能引发村民新的矛盾和意见。”市国土局有关人员说。

  对此,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

  新闻链接:在高压线保护区内建房酿成惨剧,教训深刻。2008年下半年,天台县坦头镇规划员洪仁良在办理一户村民建房用地踏勘中,仅凭目测认定房屋与高压线有足够安全距离,没有和供电部门联系沟通,擅自同意报批,结果导致房屋建成后租户被高压线触电身亡。2013年7月1日,洪仁良被天台县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一年。

 

原标题: 一条高压线引发的违章抢建

标签: 高压线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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