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记者从三门法院获悉,该院一审宣判三门农业局原农村能源办公室主任胡某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
2010年夏天,三门某肉牛专业合作社需要申报环保沼气项目,便找到身为沼气项目的技术型干部胡某,请他帮忙做可行性研究报告。该合作社肉牛实际上只有40头,未达到肉牛年出栏量500头以上的申报要求,胡某明知该合作社没有达到农业沼气项目的申报条件,仍然违反规定重复申报,而该次申报未获核准。
2011年10月,胡某再次违反规定申报沼气项目,由此该合作社获得了74万元资金补助的批复。截至案发前,这74万元资金并没有发放。
之后,为规避沼气项目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等要求,胡某违反规定、徇私舞弊,伙同合作社负责人及中介代理公司伪造虚假招投标文件,并在财政支农项目拨款审批表列明该项目已经过公开投标,致使财政部门拨付给该合作社35万元补助金,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同时,2010年至2014年期间,胡某利用职务便利,三次非法收受该合作社开办人陈某送的人民币共计6万元。
此外,在2009年至2014年期间,吕某承包了三门县几个沼气项目工程,他施工未按照规定进行,不符合拨款建议,但胡某仍签字填写拨款建议。为了和胡某搞好关系得到关照,吕某每年农历过年前都以拜年名义送给胡某5000元的超市购物卡,价值3万元;胡某还从吕某处拿来2000元给其朋友,另外吕某还直接汇款给其朋友3000元。
庭审中,胡某对于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悉,在该案审判前,胡某家属已向法院退还受贿赃款9.5万元。
原标题: 三门一干部滥用职权致国家损失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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