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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椒江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2014年12月01日 来源: 椒江新闻网 通讯员 陶春红

  近日,市发改委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文件精神和省、市、区“五水共治”考核办法要求,通过科学测算并实施听证程序后,下发了《关于台州市区居民用水实行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自2014年12月1日用水时间起,台州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范围内的“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将以户为单位,以年度水量为计量周期,每户每年生活用水量分三级,各级水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

  据悉,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不实行阶梯水价,用水价格高于第一阶梯价格0.05元/立方米,具体价格见下表:

  单位:元/立方米

  通知还明确了居民出租房和“一户多人口(5人及以上)”用水价格可选择执行合表居民用户价格或阶梯价格;对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的低保对象,每年每户减免60立方米的用水量。居民生活用水以外的其他用水,仍按原价格执行。

  实行阶梯水价制度后,89.72%的居民家庭的用水价格没有受到影响。用水量超过20立方米/户·月的少数用水大户的水费支出将有所增加。

原标题: 今起,椒江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标签: 实行 居民 水价 阶梯 用水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金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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