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公出国(境)费,与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费一起,被列为“三公消费”,一度成为公款乱消费的重灾区。今年6月,浙江制定出台《浙江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昨天,省财政厅公布要点解读,详细阐述全省各级机关的经费标准、费用报销情况等。
规定适用范围
全省各级机关(含参公单位),包括学校等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要参照“规定”执行。
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在“预算审核管理”这一块由本单位负责,其他各项要参照“规定”执行。
因公临时组派人员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也是按照“规定”的标准执行。
预算计划都要报批
凡是要因公临时出国的,都要先做预算,以控制预算总额。一旦出国任务、出国经费预算未通过审核,不得安排出访。
计划也要报批,出国任务人数、国家数和在外停留天数被严格控制。
预算报批程序:
出国人员填写《浙江省省本级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审核表》——报财政部门审核同意——组团单位报送外事审批部门
国际旅费:
省级及相当职级人员:飞机有公务舱的不坐头等舱,可以乘坐轮船一等舱、火车高级软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商务座。
厅级及相当职级人员:飞机公务舱、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一等座。
其他人员: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二等座。
如果所乘交通工具没有本级别人员可乘坐舱位等级的,应乘坐低一等级舱位。
城市间交通费:
每人次200美元(港币)的预算审核。
回国后,凭原始交通票据据实报销。如果国外城市间交通费超过200美元(港币)的,由出国人员先行垫付,回国后由组团单位对票据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去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补汇手续,再办经费决算和报销。
住宿费:
省级及相当职级人员:普通套房或单间,住宿费凭据按实报销。
其他人员: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内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经费由出访团组统一掌握,包干使用。
伙食费、公杂费:
按规定标准发给个人包干使用。包干天数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
经费管理
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标准按照财政部公布的分国家和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执行。
其他规定
1.组团单位应在回国后一个月内做好出国经费决算,填写《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决算表》,做好费用审核和分摊。
2.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不得违反规定乘坐民航包机,不得乘坐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
3.出访团组对外原则上不搞宴请和不得用公款对外赠送礼品。出访团组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一律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及赠礼。确有必要赠礼的,应当按照厉行节俭的原则,选择具有浙江特色的纪念品、传统手工艺品和实用物品。
4.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不得擅自突破,严禁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严禁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下属单位、企业、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转嫁出访费用。
原标题: 浙江严控因公临时出国经费 厅级干部国外城市间交通费每人次200美元
看台州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台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电头。联系电话:0576-88906060,投稿邮箱:1056292011@qq.com
台州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