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受工伤企业主赔偿33万元
2014年11月21日
来源:
台州商报
来自临海市杜桥镇的青年技工小李,受雇为林老板从事车床加工工作。2013年9月29日,小李在车床操作时不慎受伤,当即被送往医院治疗,经医生诊断为左肱骨、左尺桡骨骨折、左神经损伤。由于伤情比较特殊,小李边治疗边养伤,先后花去医药费24万多元。
小李认为,自己是受林老板的雇佣操作车床,且每日都是按其要求进行产品的加工工作,又是在工作时受的伤,所以,林老板应该负责赔偿。
而林老板认为,雇佣小李做车床工作是事实,但作为一个成年人在车床作业时,应懂得并注意安全防范措施,故小李受伤其本人有很大的责任。
由于当事人对发生受伤事故的责任认识不一,双方尽管就经济赔偿事宜协商多次,但怎么也谈不到一起。为维护切身的权益,小李在未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情况下,申请临海市人民调解委员会予以调解。按照调解“自愿”原则,调解工作人员通过沟通,林老板也同意用调解的方式来解决双方的纠纷。
经过该调委会工作人员调解,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合法的前提下达成协议:由林老板一次性赔偿给小李医药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33.0008万元。
原标题: 技工受工伤企业主赔偿33万元
标签:
赔偿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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