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1056292011@qq.com
您当前的位置 : 您当前的位置 :台州频道 > 新闻 > 民生 正文
销售铅含量超标米粉 乐购等32家企业及经营户上“黑榜”
2014年11月21日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通讯员俞晶晶 记者高丽莎

  从超市里买来的米粉,铅含量居然超过了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这怎能让人吃得放心?

  近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前期开展的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曝光32家食品安全违法违规企业和经营户,其中乐购超市也在“黑名单”之中。

  此次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一共检查食品生产单位842家次,食品经营户9269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563个次,监督抽检食品5280批次,其中儿童食品265批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60件,农村食品安全市场环境得到进一步规范。

  被曝光的企业和经营户共32家,包括杭州而榄食品有限公司、杭州江干区张业中粮油食品店、杭州庆春乐购购物有限公司、杭州和美食品有限公司、杭州鼎丰实业有限公司、杭州越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以及经营户。所涉及的违法行为包括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铅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米粉、未经检疫的肉类制品、假冒红酒以及无证分装食品,从事无证快餐外送等。

  其中,杭州乐购超市庆春店因销售铅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米粉而列入“黑名单”。杭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没收了乐购超市销售的铅超标米粉,同时没收其违法所得并进行了罚款。

  记者了解到,根据《浙江省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经营户除了接受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违法行为给予的行政处罚外,还将同时接受更为严格监管措施。列入“黑名单”期间,生产经营者必须每个季度向所在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告一次食品安全生产经营情况;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对被列为“黑名单”的生产经营者重点监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督促整改情况,直至整改达标;其生产经营者、主要负责人及产品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种评先、选优活动;食品生产经营者取消当年申报各级财政扶持项目资格,并两年内不得申报。

原标题: 销售铅含量超标米粉 乐购等32家企业及经营户上“黑榜”

标签: 铅超标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赵静
分享到: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台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电头。联系电话:0576-88906060,投稿邮箱:1056292011@qq.com

Copyright © 1999-2013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