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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价格改革或有大动作 本网评论:还需多项制度配套
2014年11月19日 来源: 浙江在线健康网 记者苏扬

  11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推进价格改革,更大程度让市场定价。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政府网披露的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详情中,提到了李克强对医疗价格改革的关切,这令外界对医药领域的价格改革充满期待。

  总理关切医药价格改革

  未来料有大动作

  中国政府网16日披露的描写常务会详细情况的新闻稿中,用专门的一段内容描写了李克强对医药领域价格的关注。

  在一次基层调研考察中,一位医生告诉总理,自己的按摩理疗服务价格每小时只有几十块钱,而在外面的“洗脚城”,一小时按摩服务的价格却有上百元。

  李克强强调,目前公立医院医事服务费价格确实太低,但药价虚高现象仍然存在,因此,要通过改革,逐步理顺这种不合理的价格机制。

  价格改革并不意味着就是“涨价”,而是为了切实形成一种由市场需求定价、“有升有降”的合理价格机制。

  “药价要下来,服务要上去,医保要保住!”李克强说,“各项改革要统筹协调推进,让医务工作者和患者都得到实惠。”

  这一段表述事实上释放了两个重要的改革信号:其一是医疗服务,在官方难以统一测算成本的情况下,医疗服务未来或交由市场定价,让医疗服务者的劳动价值得到体现;其二是药品,官方现行的制定药品价格“天花板”的定价模式或有所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中央电视台日前曾引述全国人大常委、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彭森观点称,长期以来像一些药品的价格,过去搞单独定价,包括差别定价,最高限价。这些方式,和市场经济的要求、和整个医改方向的要求都有差距。而现在完全具备条件,把主要的政府分管的一千多种的医保范围内的目录内的价格,完全放给市场。

  这一系列的迹象都显示未来官方在医药领域的价格改革或有大的动作。

  本网评论:

  医药价格改革还需多项制度配套

  药品价格要放开,医疗服务价格要上调,需要的不仅是“市场”的调节,也需要多项制度的配套。

  长期以来,不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是滋长以药养医“毒瘤”的主要土壤。医疗服务价格上调,更能体现医生的劳动价值,调动医生积极性,产生进一步医改的循环推动力。试举一例,今年初,浙江省取消药品加成,上调医疗服务价格后,很多医院的住院费用都涨了。但也要看到,如杭州市二医院,在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外科手术临床路径,切实落实双向转诊后,住院费用明显下降。短期内虽是有升有降,但长远来看,相信随着医生积极性的进一步调动,患者将得到更多实惠。

  药价放开也是如此。让市场需求定价,廉价药就有了利润空间,不再因为价格的“天花板”而难觅踪影;市场化的药物供应不仅给医药企业更充分的竞争环境,也让医生选择药物的权利得到加强,最终得实惠的依然是患者。

  需要强调的是,这些都必须与打破“以药养医”机制相配套。换句话说,唯有放开药品价格,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才能保证药品零差率的落实执行,破除以药养医。也唯有破除以药养医,药品价格与医疗服务价格的市场化之路才能走得长远。

  两者相辅相成。不然,终将是医疗服务价格上去了,大处方和大检查依然存在;廉价药多了,患者却用不到。

  未来,药品价格、医师服务价格都由市场调节时,政府依然要用其“制度的手”进行规范和约束,它的调节更多地体现在医保上。医保一方面要通过集体谈判能力为百姓争取更好的药品价格;另一方面也是规范医疗服务的重要标准。

  从浙江省的经验看,试点医保医师协议、组织专家点评处方等一系列制度与举措,都能加强对门诊医保大处方的管理力度,规范用药合理性和正确性,让患者用“对”药。

  正如李克强总理所说:“药价要下来,服务要上去,医保要保住!各项改革要统筹协调推进,让医务工作者和患者都得到实惠。”医改是一项综合性改革,它需要协调多方利益,任重而道远。

原标题: 医药价格改革或有大动作 本网评论:还需多项制度配套

标签: 价格改革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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