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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塘:石屋统一收回 村民喜建新房
2014年11月19日 来源: 台州日报 记者吴敏力 通讯员蔡挺

  近日,林波的建房申请通过了当地国土所的审批。林波是温岭市石塘镇里希村村民,一家4口人原先住在一间老旧石屋里。按照当地的石屋保护政策,老石屋由镇政府收回,无需拆除,林波一家可以另建新房。

  石塘镇是个半岛,当年渔民为防范台风袭击和海盗抢劫,就地取材,通过垒砌大小不一、各具一定方正形的规则石头建成石屋。石塘石屋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同时也是非常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但石屋大多是老房子,毁损严重,之前由于涉及石屋保护,很多村都停止了房屋的报批,“石屋保护与渔民的生活改善需求产生了矛盾。”石塘镇国土资源所所长林先介绍。

  2011年,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出台石屋保护政策,对涉及石塘镇个人建房审批过程中需要拆除的石屋进行保护,对保留的石屋,由镇政府和报批拆迁户签订房屋收回协议,收回的房屋由镇政府统一管理。截至目前,已有53间石屋免于拆除。

  “签订收回协议后,还能与政府办理定向租赁,周末可以回去住,感受下老屋风情。”林波的新房子已经建好,按照协议,在不转租和破坏石屋的前提下,每月支付10元租金,即可享有石屋的使用权。

  更多的石屋被政府收回后,被保护起来,保持原有的文化品位,并将产生更大的效益。

原标题: 石塘:石屋统一收回 村民喜建新房

标签: 石屋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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