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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一年,物业为何再“玩失踪”?
2014年11月11日 来源: 台州商报 程露佳文/摄

  小区一楼梯口满是垃圾。

  

  ▲热线报料

  “物业忽然撤走了,小区没保安,成堆成堆的垃圾也没有人理。”昨天上午,台州经济开发区阳光新景小区的业主张先生给本报维权热线81812315打来电话,他向记者诉了苦说,他们小区的物业时不时要“玩失踪”,“去年差不多时间也发生过物业撤离的情况,那会小区垃圾没人处理的状态持续了两三个月,这次不知道又要多久。”

  ▲记者调查

  时隔一年,小区物业再次撤走

  2013年下半年,张先生搬进了台州经济开发区欧尚超市对面的阳光新景小区。没多久,他就遭遇了物业撤走的事情。

  “差不多也是年底的时候,小区物业忽然撤走了,很多人就把垃圾扔在楼下,一直没人来收。”张先生说,这样脏乱差的情况持续了两三个月,直到来了新的物业,情况才好转起来。”

  不过,张先生说,就在前几天,小区物业又撤走了,同时撤走的还有保安和保洁人员,这下,小区又乱了套。

  张先生说,之前物业还在的时候,每天早上都会有保洁人员来收取垃圾,并对小区进行打扫,“可现在好几天没人收垃圾了,我才知道物业又撤走了,而且这次他们还带走了垃圾桶,现在业主干脆把垃圾扔在楼下过道,这两天堆了不少。”

  垃圾成堆、停水停电梯,业主抱怨“日子没法过”

  昨日,记者还没进小区大门,就在旁边的街道上看到一堆垃圾,附近的居民说,这就是阳光新景小区的业主们扔的垃圾。

  进入大门后,记者在右边的楼道下也看到了成堆的垃圾,这些垃圾发出阵阵恶臭,周围还围绕着不少的苍蝇。

  记者在小区内碰上了业主陈阿姨,她正对着小区内的垃圾发愁。“我们自己的垃圾,我都让老伴扔到外面垃圾桶去了,可还是有不少人把垃圾扔在楼下,现在脏水都渗出来了,时间一久我们肯定受不了。”

  除了垃圾问题,小区内6楼以上住户还面临停水停电梯的境况。

  “我们小区比较特别,只有6楼以上的房子需要二次供水,物业已撤走,6楼以上住户就停水了。”小区业主彭先生说,又停水又停电梯,这日子肯定没法过。

  物业为何撤走?业主众说纷纭

  有些业主认为,物业撤走跟部分业主不愿意缴纳物业费有关,但有些业主认为,物业撤走归根结底还是小区历史遗留问题埋下的祸根。

  王女士是2003年的时候搬进阳光新景小区,是这里的老住户。她说,小区有不少“老问题”一直没有解决,物业因此撤走过很多次。这次物业再次撤走也是因为这样的原因。

  “小区里没有消防通道,车子都是从北面的寺前小区出去的。”王女士说,没有消防通道给小区带来了不少的麻烦,“之前小区里面有一户人家着火,可是消防车根本就进不来,只能在外面通水管灭火。”

  1个月前,寺前小区村民在阳光新景小区的北面建起了围墙,隔断了两个小区之间的通道,这让不少业主只能选择将车子停在小区外。

  “我们找过物业,他们觉得这个问题解决不了,干脆就撤走了。”王女士说。

  另一住户彭先生告诉记者,去年物业忽然撤走后,他们就向相关部门反映了问题,对方承诺会在一年内解决小区物业的问题,在此期间,物业公司答应继续留下。“现在一年时间到了,问题没解决,物业公司就撤走了。”

  物业公司回复,撤走因为没签合同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物业公司撤离了小区?记者昨日联系了负责这个小区管理的和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唐经理,他说,物业撤走是因为小区业主委员会不同意签订合同。

  “之前小区物业都是房产公司找的,在建设局备案的,但自从业主委员会成立开始,前期的物业就会自动解除,然后由业委会重新聘任物业公司,但是业委会一直没有和我们签合同。”唐经理说,去年他们撤走后,和同创办、建设局等签署了一个协议,“其中的内容是,和睦物业公司从2013年11月8日起重新进入阳光新景,为期一年,到期后,由业委会重新选聘物业。”

  唐经理说,今年物业到期前,他们也给业委会、社区、街道等打了报告,但没有人处理此事,“到今年11月7日满一年了,我们没有签合同,自然不会再管理小区。”

  昨日,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下,唐经理表示愿意暂时供水,但电梯还是得关闭。“我们没有人在小区,万一电梯出了质量问题或者出了事故,这个责任我们担不起。”

  不过,唐经理表示,只要小区业委会愿意跟他们签订合同,那么他们也愿意再次进驻小区。“得按照物业管理的相关条例来办理相关手续,比如我们之前退出时将物业资料等移交给了业委会,现在物业公司重新进入,那么这些资料等也应该重新转移过来。”

  社区认为,房产商应出面解决问题

  阳关新景小区业委会为何不同意与和睦物业签订合同?

  对此较为了解的界牌社区工作人员说,这个小区存在漏水、没有消防通道等问题,和物业签订合同需要移交图纸等资料,这是小区业委会至今未和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的主要原因。

  “关于房屋维修的问题,我们出面协调过多次,最后房产公司终于表态,愿意修理房屋,但需要业主委员会先将物业资料等移交物业公司,业主们也认为,房产公司应先进行维修,解决小区的遗留问题,然后他们再转交资料。”该工作人员说,因为双方一直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所以事情便拖到了现在,而业委会也没有和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办理移交等手续。

  同时,该工作人员认为,小区确实存在质量问题,房产商应拿出诚意出面解决。而物业公司也不该在这个时候撤出,可以暂时管理,等小区问题解决后,再由业委会决定是否继续聘任。

 

原标题: 时隔一年,物业为何再“玩失踪”?

标签: 物业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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