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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汇错款 法院判决如数返还
2014年11月08日 来源: 台州商报 通讯员 罗 洁 记者 章 韵

  临海一女子原想用网银往自己卡上转钱,结果一时粗心大意竟汇给了一名客户,对方拿了钱以后始终不肯归还,无奈之下,双方只能对簿公堂。日前,临海市人民法院一审以不当得利判决被告林先生返还王小姐3万元。

  今年6月,临海的王小姐想通过网银给自己的一张银行卡上转账3万元,结果一不小心汇到了别人的账号上。原来,王小姐当过销售,因工作原因曾向客户汇过款,导致客户林先生的卡号还遗留在她的网银上,这次“手一滑”,竟错汇了出去。

  王小姐立即跟林先生取得了联系。一开始,林先生态度不错,表示愿意返还款项,但一直借口拖延。后来,林先生干脆不理不睬,电话也拒接了。

  实在没有办法,王小姐只能借助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不当得利为案由将林先生告上了法庭。为此,王小姐提供了银行的转账记录、本人的工作证明、本人的银行卡号等相关证据。

  开庭时,被告林先生并未出现。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已提供证据证明了向被告给付并造成自身利益损失的事实,且被告获得讼争的该3万元无法律或合同依据,属不当得利,应予返还,故作出了如上判决。

  承办法官表示,发生汇错款这类情况,属于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损失的不当得利,法律明确规定应当返还。如果当事人遭遇这类情况,首先应当保留好相应证据,其次,为免财产遭受损失,可及时到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原标题: 转账汇错款 法院判决如数返还

标签: 转账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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