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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部署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 对出租房进行整治
2014年11月07日 来源: 台州日报 陈兴多

  11月6日,我市召开全市火灾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推进会暨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会议,推进全市火灾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并部署我市今冬明春的火灾防控工作。针对居住出租房的消防安全问题,我市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居住出租房实行分级管理,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火灾起数同比下降29%

  今年1至10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火灾4280起,直接财产损失3404.8万元,火灾起数和财产损失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29%和4.3%。从全省火灾情况来看,我市是全省唯一火灾总量下降的地区,体系建设和隐患整治已初见成效。

  按照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安排,我市将紧盯尚未整改完毕的21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在年底前全部整改销案,同时紧抓重大火灾隐患排查力度不放松,在2015年2月底前论证判定一批新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3月底前实施新一轮政府挂牌督办。

  此外,我市还按照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部署,在11月底前,对集中连片“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消防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年底前,结合“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换三名”等专项工作,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巩固和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效。

  目前,我市已下发《全市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内容包括逐级完善“全覆盖”的消防安全领导体制机制,落实“全方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体系,落实“无盲区”的消防安全监管体系,完善“群众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健全“零容忍”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的消防安全责任追究体系等。

  居住出租房分级管理

  目前,我市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力争到2015年7月底,全市范围内的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

  按照消防安全隐患程度,我市将居住出租房划分为4个等级,实施绿、蓝、橙、红4色预警分级管理。一级为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管理规范的出租房,网格员每半年至少检查1次;二级为基本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出租房,网格员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三级为存在一般消防安全隐患,有可能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出租房,网格员每月至少检查1次;四级为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有可能发生较大(3人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出租房,要由乡镇(街道)牵头开展联合执法,停租整改,必要时挂牌督办整治。

  按照行动实施方案,11月11日至12月31日,我市各地将按照“村居(社区)不漏户、户不漏房、房不漏间、间不漏人”的原则,集中精力对本区域内的出租房屋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摸底,彻底摸清底数,逐一登记造册,并动员房东和承租人做好消防安全隐患自查工作。

  在明年1月中旬前,各县(市、区)要对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的乡镇(街道)实施挂牌督办,乡镇(街道)对村(居)实施挂牌督办;各地在明年2月底前,建设完成一批居住出租房整改示范点,同步完成对3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的整治、验收工作,验收抽查率不得少于20%。

原标题: 台州部署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 对出租房进行整治

标签: 出租房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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