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令人痛心的消息。因在汶川大地震时勇救同学而获得“抗震救灾英雄少年”称号的雷楚年,因涉嫌犯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昨天在成都被提起公诉。承办检察官指出,雷楚年的诈骗金额巨大并有流窜作案的特别严重情节,应当量刑在10年以上。
这是一个令人惋惜又让人费解的消息。一个英雄少年,一个人们心目中的道德楷模,怎么会沦落为一个骗子,一个诈骗犯?有哪些原因导致了他的沦落?具体地说,有没有哪些人或部门应该负一定的责任?从英雄到罪犯,是一条怎样的轨迹?从中可以汲取哪些教训?
《成都商报》试图还原雷楚年在成为“抗震救灾英雄少年”之后的生活状态、生活环境,为人们解开疑虑提供了部分依据。报道说,地震发生时,雷楚年是彭州市磁峰中学的初三学生。震后,不少学校想免试录取这位英雄少年,他最终选择了成都的一所重点中学。但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在提讯时雷楚年曾说:到高中后自己没怎么去读书。
高中三年“没怎么去读书”,学校管过没有?报道没有对雷楚年高中学校的采访内容,却有对初中体育老师黄老师的采访内容。在雷楚年读高中后,黄老师再三要求他返校读书,但均不起作用,“经常逃课,他那时的光环好重啊,到处耍。走到哪儿都是英雄,最终迷失了自己。”
雷楚年头上“光环好重”,是不是对他的管束缺失或管束失效的重要原因?2008年6月,雷楚年成为全国37名抗震救灾英模报告团的一员,他是代表团唯一的未成年人,参加报告团活动时由黄老师陪同。全国性的英模报告团,到了这个“级别”,是否学校觉得已经管不了雷楚年了?而报告团是临时性组织,雷楚年是中学生,报告团并不负有经常性的管束、教育责任——对雷楚年的管束、教育的空白,是不是这样形成的?至于他的父母,报道也没有提到,但整篇报道给人的印象,高中三年,已经没有谁能够管住雷楚年了。
雷楚年在高中阶段就交了女朋友郝某,郝某说:“在相处的一年时间里,我没见过他去学校,平时就和年纪比较大的社会上的人玩。”对雷楚年管束、教育的空白,就由这些“年纪比较大的社会上的人”来填补了。这是不是“迷失”过程中重要的或关键的一环?
这里,对社会,对“英雄”本人,都提出了一个问题:如何对待“光环”?一个未成年人,完全靠他自己,要正确对待自己的“光环”,可能很难,需要教育者、成年人的引导。比如,雷楚年要外出演讲、做报告,要不要向学校请假?或者说,报告团要雷楚年外出参加活动,是只通知雷楚年,还是同时通知学校?如果相关程序是这样的:报告团通过学校告知雷楚年外出参加活动,活动何时结束,雷楚年几月几号必须回校上课,这样,就给雷楚年一个信息:你是一个学生,你始终要在学校管束之下,即使你是英雄,在遵守纪律方面,也不能例外,不能享有区别于其他同学的特殊地位和待遇——如果从雷楚年参加报告团一开始,就这样给他做规矩,用纪律约束帮助他树立“英雄无特权”的观念,这样,他就不可能“高中三年没怎么读书”,“年纪比较大的社会上的人”也就没有机会把他向另一个方向引导了。
汶川地震中,雷楚年救出几名同学后,还积极参加救助活动,自己的老师受伤要动手术,他坚持要陪护老师,大家都说他是个重情义的孩子。但是,雷楚年成名后借自己的名气,声称可以通过自己所谓的“关系”,帮人找空姐工作、帮人就读重点中学、购买驾照等,被控诈骗了21人共46.3万元。他的前女友郝某说,雷楚年还经常在买了经济舱的机票后,利用抗震救灾英雄的荣誉免费升级为头等舱,还向她炫耀。一面是失去了学校的管束和教育,一面是社会上的特权思想的腐蚀和影响,雷楚年内心的道德天平就渐渐倾斜了。或许,这就是黄老师所说的迷失轨迹?
原标题: 未成年“英雄”如何面对“光环太重”
看台州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台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电头。联系电话:0576-88906060,投稿邮箱:10562920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