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治堵,“公交优先”是最终的解决之道。为了进一步改善城市交通运行状况,更好地落实“公交优先”原则,自11月3日起,我市椒江、黄岩、路桥三区的9个路段,在专用时段,将启用公交专用车道。
今后,在工作日的早晚高峰,也就是7:00至9:00和16:30至18:30,在公交专用车道上,除公共汽车、校车和19座(含)以上的大型客车以外,其他车辆不得驶入。在其他时段,在保证公交车辆优先通行的基础上,其他车辆可以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在早晚高峰占用公交专用道的车辆,会被道路上的视频监控摄像头、公交车行车记录仪等抓拍。一旦被拍到,根据《浙江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75条第1款,会被处以100元罚款;一旦发生事故,会被处以200元罚款。
这次启用的9条公交专用车道,椒江范围内的,在市府大道(中心大道-机场路),中心大道(葭沚大转盘-洪三路),东环大道-解放路(市府大道-江滨路);黄岩区范围的,在世纪大道及二环西路(果品市场-二环西路南边路口),站前大道(马鞍山-火车站),印山路及二环西路(十里铺-大润发);路桥区范围的,在老104国道(下庄卢-短途西站),路桥大道(短途西站-三友大酒店),东环大道及泰隆街(下宅於-石曲红绿灯)。
“对于交通违法的查处,我们将循序渐进地来,目前,我们重点查处路段,是椒江的东环大道-解放路(市府大道-江滨路),黄岩的世纪大道(果品市场-二环西路南边路口)、路桥的路桥大道(短途西站-三友大酒店)这三个路段;重点查处时间,是早上7点30分到8点30分,下午5点到6点。”台州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陈涌说,从11月3日起的第一周,交警会以警告为主,不予罚款,到11月10日,抓拍到有占用公交车专用道行为的,将正式受到处罚。
此外,根据交通部门规定,在公交专用时段内,遇有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或者交通管制等特殊情形时,其他车辆按照交通警察指挥或者交通标志指示可以借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借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占用公交车道。
而对于出租车乘客停车上下客的问题,交管部门解释,出租车需要在公交专用车道沿线道路停车上下客的,必须停靠出租车临时停车点,即停即走,不得停车候客。如果附近没有临时停车点的,应该就近在非机动车道上停车上下客。
据了解,目前,市区的各条道路上,跑着近800辆公交车。“我们要求,在早晚高峰期,公交车必须在专用道行驶,不得越道。此外,在今年年底,我们准备新购置245辆公交车,加密并合理延伸调整三区的公交线路。”台州公交集团总经理助理夏正亮说,今后,公交集团还将启用“智慧公交”系统,让公交线路和班次分布得更合理。
原标题: 工作日早晚高峰期占用公交专用道会被抓拍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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