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盗窃案。
2014年5月14日晚8时,赵某某和儿子一起到楚门镇南兴路的一银行ATM机汇款。当父子俩拿出银行卡进行操作时,发现ATM机好像被什么东西卡着了。仔细一看,ATM机里竟然有一张银行卡,机器屏幕显示可操作状态,这就意味着不需要输入密码就能得到卡里的钱。面对这笔意外横财,赵某某父子俩非常激动,想着反正没人知道,决定“收下”这笔钱。
随后,父亲赵某某在旁报着卡号,儿子迅速对界面进行操作,成功将卡内的4000元转走。完成操作后,父子俩携卡逃离现场。
6月6日,这对父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案发后,赵某某父子退还了全部赃款。
在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时,站在被告席上的父子俩非常后悔。据赵某某父子交代,两人原本准备将打工赚来的钱汇给老家的亲人,没想到碰上天上掉“馅饼”。儿子说:“我不是故意要去偷东西的,是自己临时起了贪念,经不住诱惑,触犯了法律。”没想到“馅饼”没捡着,反倒被“馅饼”所累。
赵某某父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赵某某两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认罪且主动退还赃款,法院分别判处赵某某父子罚金2000元。
当下,发现很多人在取钱时因接电话、赶时间等原因,更有因为操作不熟悉而导致忘记取卡。法官提醒,市民朋友在取完钱后不要匆忙离开,检查一下银行卡是否取回。当然,趁着别人失误而取走或转走他人钱财,这种“捡钱”行为是犯法的。
原标题: 顺手牵羊取走4000元 父子难挡贪念触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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