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何某身价不菲,名下有一家水产公司,还有包括一辆宝马越野车在内的三辆汽车,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仅仅七万元欠款一拖再拖。近日,临海市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2011年5月,何某向朋友王某借了7万元钱周转,但迟迟未归还。王某一怒之下将何某告上法院,2014年3月,临海市人民法院作出调解协议,要求被告人何某于2014年3月18日前支付王某借款本金7万元、利息1.68万元,案件诉讼费985元,合计8.7785万元。
3月28日,何某到法院承诺于2014年4月4日前支付5万元,余款再与王某协商支付,同时表示如果不按期履行,同意将名下的一辆宝马小型越野轿车交法院拍卖处理。但是,时间到了,何某却依然不履行承诺的还款义务。临海法院多次短信通知何某,让其将查封的宝马车交送法院,并向其送达《限期交出车辆通知书》,但何某却置若罔闻。
2014年7月1日,何某在临海市人民法院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眼看要获刑,何某这才终于支付了执行款75000元,王某放弃剩余债务的执行。
法庭上,何某承认自己虽资金流动困难,但名下资产足以支付欠款,自己一时糊涂,希望法院能从轻处罚。
由于被告人何某具有坦白情节,并且当庭自愿认罪,并履行法院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故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原标题: 开宝马的“老赖”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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