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打着“贵州山霸药业科技有限公司”旗号的传销组织变换骗术,从以前的要求购买产品加入其组织,转变为利用各种手段诱骗男性见面,并让其购买黄金首饰等见面礼实施诈骗,仅一年多,以朱女(化名)、李男(化名)为所谓主任的两个设在临海市区的传销窝点人员,就骗得他人首饰和现金等财物35万元。
分工明确 行骗不择手段
2010年至2013年5月,“贵州山霸药业科技有限公司”传销组织在我市设立了6个窝点,成员60余人。该传销组织原先以推销公司产品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或者购买产品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业务员、主任、经理、总监、总裁的顺序组织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其中朱女于2012年4月任茶田巷某室的窝点主任,李男于2012年1月任鹿城网吧楼上的窝点主任。各窝点成员之间实行定期不定期流动。
该传销组织落脚临海后,依照其经理的指示,采取各种办法诱骗他人到临海,并让其购买黄金首饰等礼物骗取财物,实施诈骗。他们以乱拨电话、网上征婚、QQ加好友、微信、飞信等多种方式寻找目标,聊天搭讪,男性聊手采取扮演女性角色与被害人聊天,一旦被害人要求通电话时,就马上将手机交于同寝室的女聊手与对方聊天,聊天熟识后就邀请被害人来临海见面。
在与被害人见面前,聊手将见面对象的基本情况交与主任,或者聊手直接与主任安排的见面女嫌疑人接触,交接情况。然后,主任指派2至3名女嫌疑人前去与被害人见面,男嫌疑人或是主任跟随保护。与被害人见面时,由1名女嫌疑人扮演聊友,另1名女同伙作为该女嫌疑人的朋友陪同见面,负责保护的人员则在附近接应。
与被害人见面时,陪同人员会提出第一次见面要购买见面礼物,并要求购买黄金饰品,当被害人答应后,2名女嫌疑人会带被害人到附近的金店购买,并想方设法引诱被害人花完所带的现金。嫌疑人拿到黄金等饰物后,当被害人提出想与女方进一步发展关系时,女嫌疑人就会拒绝,一般让被害人自己住宾馆,2名嫌疑人会通过谈话察看被害人是否有加入他们团伙的可能,对没有可能的,会以各种借口离开,不再与被害人联系。嫌疑人骗取的黄金首饰等财物统一上交,再按一定的比例分配,10%至15%归聊手,10%至15%归见面的女性嫌疑人,30%归主管,其他归经理及以上人员处置。至2013年5月被查获时,李男任主任(2012年1月至2013年4月)该组织骗取黄金等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18万元许;朱女任主任期间(2012年4月至2013年4月)该组织骗取黄金等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17万元许。
信以为真 男士频频上当
2012年7月,朱女用手机随机拨打电话认识被害人李先生,以交男女朋友为幌子,于2013年2月3日将其骗至临海后,伙同迟女(化名)在崇和门广场与李先生见面,之后迟女在旁动员李先生给朱女购买了见面礼品、价值为399元的白色触屏手机1只,并给予充值话费200元。后朱女将李先生带至窝点,要求其加入传销组织,李先生发觉后拒绝并离开。
2012年12月,朱女用QQ认识被害人王先生,以交男女朋友为幌子,于2013年1月23日将其骗至临海。朱女伙同赵女(化名)在崇和门广场与王先生见面。之后赵女在一旁动员王先生给朱女购买了见面礼品重4.61克,时价为1835元的千足金戒指1只,森马红色外套1件及一些生活用品,总价值2000多元。后朱女将王先生带至窝点要求加入传销组织,但王先生拒绝并离开。
2013年春节,赵先生被骗至临海市崇和门广场,迟女等同伙以买见面礼为由,骗取赵先生买了一条黄金项链、一枚黄金戒指、衣物等共计5000多元。 2013年5月5日晚,公安机关对该组织设在临海市茶田巷某室的窝点进行了检查,当场抓获朱女、李男等传销人员9名。日前,市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朱女、李男等9名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
原标题: 传销变“戏法” 专诱男性掏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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