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日前,省农业厅、省环保厅和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出台《浙江省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达标验收办法(试行)》。据了解,该《办法》对养殖场排泄物污染治理的标准做了明确规定,新设立的畜禽养殖场也有了相应的环境准入门槛。
畜禽养殖场面临规范化整治
该《办法》适用于年生猪存栏50头以上的养殖场(其他畜禽按猪当量折算),其中生猪存栏200头以上的界定为规模养殖场。
“这将促使畜禽养殖场规范化运行。”市畜牧兽医局工作人员郑卫兵介绍,标准包含养殖场畜禽排泄物治理基本设施配备要求、生态消纳利用要求、生化或工业净化达标处理要求、养殖废气和其他固废处置要求以及污染治理管理与运行等内容。
“畜禽养殖场对于河道的污染主要集中在生猪这块,家禽等其他污染相对影响不大。”郑卫兵介绍,其实早在2007年市区推进水环境整治时,椒江等城区范围内的养殖场就开始逐步退出。今年重新调整与划定畜禽禁限养区,对未经环保审批及整治后无法通过验收的养殖场实行了强制性关停处理。
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禁养区及主要河道沿岸200米范围内已关停搬迁养殖场4000多家,涉及生猪存栏20多万头。
在农业水环境治理中保留下的畜禽养殖场将面临规范化整治。到2015年底,这些养殖场都要依此《办法》达标养殖。对整治不到位或验收不达标的畜禽养殖场,要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相关要求的或整治无望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关停。
生态消纳利用沼液
据介绍,目前我市70%以上养殖场的排泄物采用沼气处理,处理后排出的沼液并不能实现达标排放,还需生态消纳利用。
“这种有机肥料对土壤的保护及修复有一定好处,同时能提高产品质量。”郑卫兵说,由于农田、园地等对肥料的需求有一定季节性,异地利用沼液时需要建造相应的储液池,“种植大户、养殖户将通过中间服务组织,来合理调配实际所需的沼液。”
郑卫兵说,目前这种新的运输模式还不是很完善,服务组织的运营仍需依靠当地政府财政的支持。“目前正在探讨,如何通过未来几年的实际运行,使政府逐步退出,再以收取沼液运输费的方式,来实现运输模式的良性循环。”
据介绍,畜禽养殖场完成污染整治后,农业、环保部门将对其进行现场验收,确保治理改造到位,真正实现达标排放、生态循环发展。
原标题: 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污染需达标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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