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台州市公证诚信档案管理办法》、《台州市公证人员清廉服务守则》相继出炉。新办法提出今后公证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如果不讲诚信,将被套上“紧箍咒”。
公证员失手办错证、违规办假证,要被列入“黑名单”了。昨日,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新修订的《台州市公证诚信档案管理办法》、《台州市公证人员清廉服务守则》相继出炉。新办法提出今后公证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如果不讲诚信,将被套上“紧箍咒”。
“公证诚信档案,简单地说,就是记载公证处、公证人员诚信情况的书面材料。公证员有无违规记录,一查便知。”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建立诚信档案的目的很简单,就是促进我市公证处、公证人员规范执业,保证公证质量,提高公证公信力。
目前,公证诚信档案已建成,全市10家公证处、42位公证员、56位公证员助理全部纳入其中。
新规对我市公证从业人员会带来哪些影响?“市民的投诉、公证人员获奖励或受处分证明、全市公证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等信息,都要记录在诚信档案中。”市立正公证处的公证员说,一旦工作出现违规,“有污点”的诚信档案会一直跟随者他们。“新办法对我们规范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说。
“每年,公证处公证质量监督小组都要对本处的公证质量进行一次检查,县(市、区)司法局每半年要对所属公证处的公证质量进行一次检查,质量检查情况要及时上报市局公证管理处,记录在档。”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说,为了提高公证案件质量,每年,他们都会聘请相关行业的专家为行风监督员,不定期对公证员进行监督,监督意见也将记录到诚信档案之中。
原标题: 公证员不守诚信将被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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