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给人赌博不受法律保护,出借人不仅要不回钱,即使之前已经归还了的,也要被收缴回来。10月15日,温岭法院审结了一起借款纠纷,发出“民事制裁令”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钱款。这是近5年来,台州法院系统出具的第一份民事制裁令。
面对高额回报,他借钱给同学赌博
小孙和小林是同学。小孙嗜赌成性,今年3月8日,小孙在赌场输了一笔钱,不甘心的他想要继续“投注”扳回赌本,于是想到了“借鸡生蛋”的办法。小孙开始频繁地向身边的亲友借钱,但是,亲友们得知小孙借钱是为了赌博时,都拒绝了他。
小林经营着一家小商铺,生活还算富裕。几番借债未果的小孙就想到了他。第二天,小孙来到店里借钱,说自己近期手气不错,再赌一把的话一定可以大捞一笔,并许诺利息以银行利率4倍计算。面对高额回报的诱惑,小林将当天所赚的6000元借给了小孙。小孙当场写了一份借条,双方口头约定了还款日期。
到了还款的日子,孙某只支付了2400元,之后就再没有还小林余下的款项了。几番催讨未果,小林拿着借条向法院起诉。
借钱给人赌博不受法律保护
温岭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林明知小孙是为了进行赌博才借款的,这样的借款行为违反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他俩虽按民间借贷的形式出具了“借条”,但其实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行为,“借条”属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且对这样的违法行为应依法予以民事制裁。
据此,法院遂出具了一份民事制裁令,余下的3600元以及已经归还的2400元,都要收缴国库。
“开具制裁令是为了告知小林,他的行为是非法的,借条不受法律保护,而余下的款项都是收不回来的。”温岭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所谓的民事制裁令,指的是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依据民法通则第134条附款,一般用于保障民事制裁结果生效以及审理过程中诉讼的正常进行。
这些行为都属非法借贷,不受法律保护
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责任。如小林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就不受法律保护。
进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也属于无效合同,也就是说,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图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也将被认定无效。
另外,高利贷利息也不受法律保护,根据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记者颜玲佳通讯员李洁
原标题: 借钱给人赌博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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