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信用卡申请成功后,银行会将信用卡寄到申办人手上。不过,临海的王先生却反映,他的妻子陈女士通过一个熟人办了张信用卡,但信用卡还没拿到手,就被熟人刷走了5000元。这到底怎么回事?
信用卡刚到手,发现已经被人刷了5000元
王先生告诉记者,前不久,他的妻子陈女士出于资金周转的目的,想办理一张信用卡。因为是第一次,对业务不熟悉,她就找了一个熟人帮忙。
“信用卡是在宾馆里办的,我怀疑手续不正规。”王先生认为,办理信用卡必须到银行,并且是在上班时间去办理,而他的妻子却是在晚上办理的,“整个办卡的过程中,她只是签了个名而已。”
9月21日,陈女士的信用卡寄了回来,不过这张信用卡并没有寄到陈女士登记的身份证住址,而是寄到了当地的一家烟酒店,然后再由那名熟人转交到陈女士手里。但让王先生感到愤怒的是,从熟人手里拿到卡后,他发现这张额度为15000元的信用卡,已经被人刷了5000元。
信用卡被盗刷,银行有责任吗?
为了解情况,王先生联系了帮妻子办信用卡的那名熟人张先生。张先生说,这不关他的事,之后,就再也不接电话了。
通过银行提供的刷卡记录,记者看到,陈女士的这张信用卡共有5笔消费记录,额度相对较大的有3笔,分别是9月17日2769元,9月21日2000元和10000元。最后一笔10000元是王先生自己刷的,王先生说,目的就是刷爆信用卡,防止被继续盗用。
另外,在银行提供的信用卡基本信息表格上的信用卡单位一栏里,登记的是烟酒店的名称,而信用卡联系电话和E-mail则是张先生的。
那么,信用卡盗刷的责任究竟在谁?王先生认为,银行在这个过程中存在责任,“因为银行没有将信用卡寄到家里,所以信用卡才会被盗刷。”
不过,在看完相关材料后,律师却认为,如果王先生的妻子和代办人在同一时间共同填写了表格,那么王先生的妻子应当对此事承担主要责任。
银行表示,通过拍照留存形式办卡
为了让事情更加清楚,记者和律师来到银行了解相关情况。根据银行工作人员提供的号码,记者电话采访了该行杭州分行信用卡中心的工作人员李先生。
李先生告诉记者,陈女士办理的信用卡是银行与乐视电视合作的乐迷卡,首次消费必须用于购买乐视电视。而与通常的信用卡申领过程不同,这种卡申领时,个人信息录入可以在网上完成,但是确认工作必须是线下的银行工作人员来完的,且必须要拍照留存。
“我们必须要有拍照的过程,而且需要上传这个附件,贴到申请人单位这里。”李先生说。这个过程是用来确认申办人的单位,而这个说法与之前王先生说的“妻子只是提交签名”不一致。
尽管经过银行的解释和律师的劝说,王先生还是无法接受信用卡被激活的事实。另外,王先生表示,自己也没收到刷卡买的乐视电视。
原来信用卡不是盗刷,而是用于还债
经过银行努力,王先生的妻子陈女士以及代办人张先生赶到了银行。陈女士告诉记者,儿子欠了3万元外债,自己是担保人,而债主就是代办银行卡的张先生,张先生当初找上门后,她四处筹钱,仍然有1万元的缺口。于是她和张先生想了个办法,决定办一张信用卡进行周转。
而张先生也确认了这一说法。“她就说卡办下来就把钱给我,卡寄到的时候,我也跟她说过。字也是她本人签的,后来卡到了,刷卡也是当着她的面刷的。”
不过,陈女士表示,办信用卡需要购买电视机的事,张先生在办卡之初并没有明确告知她。事后,双方闹得不可开交,还一度闹到派出所。
随后,张先生将电视机送到陈女士家。但因为与丈夫闹了矛盾,陈女士也没有把电视机的事告诉丈夫王先生。
经过陈女士的解释,事情总算水落石出。但对于其中一笔2000元的支出,双方还存在很大争议。张先生说,这笔钱是利息,但陈女士却否认了这一说法。
在协商后,张先生同意去掉2000元的利息,陈女士只需归还本金10000元。目前,这张信用卡也已经被银行冻结,银行表示愿意积极协调乐视公司,尽量对电视机作退货处理。
原标题: 信用卡刚到手,已被刷走了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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