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出台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部署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以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笔者从市国税局了解到,此项新政策具体实施细则将于近期出台。政策执行之后,将有利于我市相关企业用先进技术和装备武装“台州制造”,推出附加值更高、市场竞争力更强的产品。
据了解,政策对三方面情况作了具体规定:一是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超过100万元的,可按60%比例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双倍余额递减等方法加速折旧;二是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三是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允许按规定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双倍余额递减等加速折旧方法,促进扩大高技术产品进口。
“完善现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通过减轻税负,加快企业设备更新、科技研发创新,扩大制造业投资,促进大众创业,这对于台州传统产业‘破茧化蝶’,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和活力,实现提质增效升级和持续稳定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市国税局总经济师王瑶文说。
原标题: 我市企业迎来技术改造和创新新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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