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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会议营销”需提前报告
2014年09月30日 来源: 台州晚报 卢珍珍

  昨天,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了保障老年人保健食品消费的安全,今后,凡是以会议、讲座形式(包括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等)宣传和销售保健食品的,都将实行事前报告制度。

  据了解,老年人中有很大一部分人常年受疾病的困扰,不得已而“乱投医”。一些不法分子就利用老年人求医心切的心理,通过鼓吹疗效,哄骗老年人花高价购买。而在另一方面,老年人退休后生活圈子变小,信息的不对称使老年人处于不利地位,防骗意识相对薄弱,容易轻信受骗。

  为此,我市从昨天开始到12月份,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关爱夕阳”老年人保健食品安全保障专项行动。其中,最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此次行动规范了会议营销行为。老人以后参加相关活动,要看看举办方有无营销报告证明。

  按照规定,凡以会议、讲座形式(包括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等)宣传和销售保健食品的,必须事前向辖区县级市场监管局或市场监管所报告。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监管部门出具营销报告证明。未取得证明的,一律予以劝散。场地出租者要凭证明提供场所,否则对违法行为负连带责任。

  另外,经销商在举行保健食品推销活动前,要签订会议营销承诺书。而经销商所宣传的保健食品,要放在有经营资格的单位进行销售,不准在推销会现场进行销售。

原标题: 保健食品“会议营销”需提前报告

标签: 保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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