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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修了近5万,保险公司只肯赔近2万
2014年09月26日 来源: 台州商报 章韵
【摘要】 尹先生告诉记者,今年的4月3日,他驾驶的别克车在临海至黄岩途中与另一辆别克车发生碰撞。“我是行驶在直行车道上,对方车主蒋女士抢道转弯,才致使两车相撞,对方的车门撞上了我的车头,两辆车损坏还挺严重的,我的脚受了伤,我车上朋友的手机也损坏了。”尹先生说。

  ▲热线报料

  近日,临海的尹先生向本报维权记者反映,今年4月,他的车子与别人的车子发生碰撞,对方负全责,车子修了近5万元,保险公司只愿赔偿1.9万多元,这让他怎么也想不明白。

  “明明是对方负全责,到头来,我自己还得贴近3万元,我实在不能接受。”尹先生说。

  ▲记者调查

  两车相撞损失惨重,对方负全责

  尹先生告诉记者,今年的4月3日,他驾驶的别克车在临海至黄岩途中与另一辆别克车发生碰撞。“我是行驶在直行车道上,对方车主蒋女士抢道转弯,才致使两车相撞,对方的车门撞上了我的车头,两辆车损坏还挺严重的,我的脚受了伤,我车上朋友的手机也损坏了。”尹先生说。

  发生车祸后,双方报了警。经临海市交警大队民警现场查看,蒋女士负全部责任,尹先生无责任,并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双方签字确认。

  车子维修费近5万元

  尹先生说,他的车子是在2003年买的,到现在已经有十来年了,按照现在的市场价,只有2.4万元左右。“当时,蒋女士的车子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的理赔员建议我将车子报废,然后赔偿我1.5万元,车子给保险公司。我想了想,还是希望能先将车修好。”

  4月17日,尹先生的车放到了临海大昌别克4S店进行修理。“按照程序,保险公司应该先确认维修事宜,4S店报价,保险公司核价,再由4S店进行修理。可当时,车子被拉到4S店后,4S店工作人员说会跟保险公司协商沟通,不用我操心。”尹先生说,双方沟通了很久,直到6月份才开始修,8月初修好,其中零部件更换项目81项,费用44807.92元,工时费4100元,合计48907.92元。之后一直等待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保险车辆损失情况确认书》,用以保险理赔。

  车主质疑保险公司理赔程序有问题

  9月16日,尹先生从保险公司拿到《机动车保险车辆损失情况确认书》时傻了眼。“上面写着19632.94元,可明明维修了48907.92元,两者相差也太大了,这意味着自己还得自掏腰包近3万元。对方负全责,且在保险公司购买了第三方责任险和不计免赔等情况下,我还得自己承担那么大的一笔费用,实在难以接受。”尹先生说。

  尹先生说,之后,他曾多次找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称会向上级公司打报告,提交什么情况说明,后来又说上级公司还是核不准。如今,4S店催着我去交车子的维修款,我只能找对方车主,而对方车子又不愿意赔,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尹先生认为,维修在理赔程序上存在很大的漏洞。“4S店不太可能在保险公司核准前进行维修,如果保险公司只能核准1.9万元,那也应该提前告知我,我这个车子就不一定会送修了。”

  记者求证,保险公司暂未正面回复

  9月24日,记者电话联系到对方车主蒋女士。蒋女士表示,车祸的主要责任确实在于她,但尹先生当时的车速也是非常快的,两辆车的损伤才会这么大,她的车也修了3万元左右。

  “当时交警来认定事故责任时,尹先生说他的车子并没有全保,而我的车保险是全保的,我才认下了这全部责任,在责任认定书上签了字。”蒋女士说,“我也支持尹先生向保险公司索赔,但如今,保险公司定损额与维修费相差这么多,尹先生向我发难,这实在没有道理。”

  而后,记者联系到一直负责此事的保险公司的理赔工作人员周先生,周先生又让记者联系保险公司。随后,记者联系到保险公司,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要仔细核查一下这个案子再回复。

  当日下午5点左右,尹先生来电告知记者,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给他打来了电话。“保险公司说他们正在处理此事,近几日就会有个结果。”尹先生说。

  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原标题: “对方负全责,为何我还得贴3万?”

标签: 保险 赔偿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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