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刚入住没几天,却发现自来水里有股异味。日前,家住温岭市泽国镇山北村的屠先生等几位村民就碰到了这样一件事。几经查询发现,原来是当初买的自来水管有问题,于是,他们就到温岭市消保委进行了投诉。
3个月前,屠先生等17位山北村的村民用5000元钱在泽国建材市场的一家商铺统一购买了一批自来水管。不过,入住新房没几天,就有村民反映,放出来的水有股异味,他们烧饭、洗衣服都不敢用水了。
一开始,他们以为是水质出现了问题,但询问了附近的其他村民,都说水没有问题。后来他们发现所有安装了该款自来水管的村民家的水都有异味。
原来问题是出在水管上,之后,几个村民就一起到商铺找负责人讨要说法。不过,商铺负责人认为是村民安装使用不当产生的。“水管是塑料材质的,村民安装的水管都暴露在墙体外。水管经过阳光暴晒自然会产生异味。如果水管安装在室内,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商家表示自己的水管没质量问题。
对于这一说法,村民虽然表示认可,但同时表示,在买水管之时商家并未明确告知一定要装在室内。为此,双方协商不下,屠先生等人便找到了温岭市消保委。
消保委的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进行了耐心的调解。对于将水管送检测机构鉴定的提议,因为检测费用较高,双方都表示难以接受,而商铺负责人坚持认为水管不存在质量问题,但承认自己在销售时没有尽到告知义务。
根据新《消法》中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最终,在消保委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商铺负责人退还了消费者5000元购物款,另外赔偿3000元作为拆装维修费用,并表示今后一定吸取教训,在销售产品时,应提前向消费者说明清楚产品的各类信息。
原标题: 自来水里有异味原是水管安装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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