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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肚子抱孩子当“护身符” 七女子“组团”来杭盗窃
2014年09月18日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俞雯褀 通讯员 赵百尧 何薇
【摘要】 这是一个7人女子偷盗团,组成人员有点“复杂”:一个孕妇、两个哺乳期的妈妈、两个未成年少女,还有两名中年妇女,她们都是四川老乡。
监控录像画面

  孕妇、抱小孩的女子本该是大家重点关照的对象,有人却将自己的肚皮和孩子当成了“护身符”,有恃无恐从外地“组团”到杭州萧山行窃,一个小时内辗转数家超市、服装店,流窜作案。正当她们得手准备开溜时,被义桥派出所的反扒队拿下。

  9月16日,萧山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盗窃案,其中5人因盗窃罪当庭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孕妇和新妈妈成偷盗“主力”

  这是一个7人女子偷盗团,组成人员有点“复杂”:一个孕妇、两个哺乳期的妈妈、两个未成年少女,还有两名中年妇女,她们都是四川老乡。

  年纪最大的阿哈,今年45岁,丈夫外出打工,她就带着一个3岁的孩子出来了。排行老二的是阿麻,38岁,丈夫过世,在老家还有三个孩子。她和阿哈主要负责望风、分散店家注意力。

  担任盗窃重任的是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分别是32岁的阿木(孩子10个月大)、25岁的阿衣(孩子10个月大)以及22岁的阿布(怀孕5个月,未婚)。

  最小的两个是未成年人,分别是未满18周岁的阿沙和未满14周岁的阿莫,负责拎个黑色塑料袋在外接应。

  被抓后,她们是这样说的:听人说浙江“赚钱”很容易,尤其是对于怀孕或哺乳期的妇女,被抓后最多关一天就能放出来了,甚至还能吃上热饭、喝上热水。

  于是,她们组团来杭州“赚钱”。

  在她们的老家,没有汽车,只有镇上唯一的一个火车站是可以通往外界的。

  几人走了几十公里的山路才到了火车站,先坐上了去成都的车,然后辗转到了萧山,在义桥租了一间小屋子。

  一小时“光顾”7家店

  有了明确分工后,8月16日,她们把首站选在了义桥商贸街,因为这里店铺林立,节假日人流量很大。当天上午9时许,一人在外把风,另外6人(其中3人抱着小孩)走进了一家超市。

  超市老板姓沈,事后他回忆:“她们进来后,其中一人跟营业员讲话,另外几个女的很快四处分散店员注意力,大概4分钟后,她们全部空着手走出了超市。”这让沈老板起了疑心,还特意跟了出去观察她们,但没发现什么异常,就回去了。

  接着,她们以同样的方式,以“惊人”的速度,在一个小时内又连续偷了6家服装店。

  她们没有具体的行窃目标,但凡能塞下藏在身体里的东西都要,比如在小超市偷的都是牙膏、木筷、灯泡、肥皂、卫生巾等日用品;在服装店偷的则是一些很平常的衣裤,赃物里并没有特别值钱的东西。偷的东西前后累积起来价值4000多元。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几名嫌疑人在多家店内穿梭,早就被义桥派出所的反扒队员盯上了,当她们觉得差不多准备收手打道回府时,在公交车站被人赃并获。

  法庭上声泪俱下悔不当初

  7人落网后,面对审讯的民警,她们要么不开口,一开口就满嘴方言,民警根本听不懂,花了4、5个小时才搞明白,原来她们只会当地的方言,讲不了也听不懂普通话。随后,警方找来她们在义桥打工的老乡作翻译。

  翻译出来的内容让民警也是吓了一跳,她们说,根据“前辈”传授的经验,以为怀孕和哺乳期身份可以作保护伞,警方不会特别为难,即使被抓也顶多在派出所住一晚。

  法庭上,5人都表示很后悔,站在被告席上就开始抹眼泪。帮忙翻译的老乡说,她们都说知错了,希望法庭念在是初犯,能给她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最终,法官当庭宣判,因盗窃罪阿哈、阿麻、阿木、阿衣、阿布分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因阿沙未满18周岁,公关机关对其另案处理。未满14周岁的阿莫被批评教育。

  办案民警说,案发后联系了几名嫌疑人的家人,但家人表示她们在外面干了这么丢脸的事,不想管了。经过警方协调,嫌疑人老家的村支书来接几名嫌疑人。昨天庭审结束后,警方将她们全部遣送回了老家。

  警方表示:近年来少数犯罪分子为逃避打击处理,利用法律对怀孕、哺乳期妇女的照顾政策,组织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形成盗窃团伙流窜作案。虽然法律保护怀孕和哺乳期妇女,不采取羁押等强制性措施,但并不意味着因为怀孕就可以逃避刑罚,违法犯罪的孕妇照样要判刑,在生下孩子、哺乳期满后一样要进行收押。(文中嫌疑人均为化名)

原标题: 挺肚子抱孩子当“护身符” 七女子“组团”来杭盗窃

标签: 盗窃 女子 组团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金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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