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非法行医致人伤残事件屡有发生。2013年,全省因无证行医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有170件,其中我市有22件。
游医、黑诊所一直以来是非法行医的重灾区,如今,一些正规医疗机构也存在各种违法行为,而且打击非法行医的难度越来越大。今年7月底,温岭在全市率先出台《温岭市打击非法行医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财政拿出20万元,用于“打非”举报奖励。
近日,就《办法》涉及的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温岭市卫生监督所所长张晨岗。
(一)
记者(以下简称记):打击非法行医,我们主管部门一直在行动,为何今年出台打击非法行医举报奖励政策?
张晨岗(以下简称张):近年来,打击非法行医形势比较严峻,一个是关于游医、黑诊所,非法行医者从明目张胆的街头店面转移到隐蔽场所,执法人员平时巡查很难发现;有的实行“三分离”,接诊、输液、药品储存均不在同一场所;有的和检查人员打时间差,上班时间段偷偷摸摸,下班时间段、节假日大模大样进行;地点转移快,这个地方被查了,马上转到另外地方。另一个是关于少数正规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院、综合门诊部、村卫生室,表面上看很正规,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批时卫技人员都有相关资质,并经注册,而实际上由于人员流动频繁,有资质的人员离开后,部分岗位就让无资质人员顶替,此外,还存在超范围行医。
近年来,打击非法行医的难度越来越大,我们认为群众参与是打击非法行医的重要依靠力量,所以今年温岭市出台了《办法》,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打非”举报奖励,充分发挥群防群控“打非”新机制的作用,规范医疗市场。
(二)
记:发现非法行医,如实举报能获得多少奖励?举报人的身份能否得到很好的保护?
张:凡是群众举报无证行医(游医、黑诊所等);非法进行人工流产或者接生;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医疗机构超科目行医、出租、承包科室;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开展诊疗活动等8类非法行医行为的线索或事实,尚未被卫生行政部门掌握,并经查证属实或主要情节基本属实的,卫生部门将给予奖励。举报人最高可获5000元最低500元奖励。
此前,我们在办案过程中,遇到过一些病人不愿配合调查取证,给案件查办带来一定的难度。此次奖励政策出台后,提供或协助取得证据的人,我们也给予一定的奖励。
对举报属实的举报人,可在接到领奖通知的30日内,前往温岭市卫生监督所办理手续。《办法》规定,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严格保密,对违反规定透露举报人相关个人信息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
记:近年来,我们查处了多少起非法行医案件?
张:在之前的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我们实行“两个一律”:即发现非法行医行为一律立案查处;经二次行政处罚后再次发现非法行医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今年上半年,温岭市共查处非法行医案件114件。去年7月至今年7月,我们对2家镇卫生院、3家综合门诊部、39家村卫生室进行立案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这些医疗机构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存在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聘用非卫技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违法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未按要求处置医疗废物等违法行为。
记:下一步是否会对公立医疗机构违法诊疗行为加大打击力度?
张: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都要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最近出台的《办法》,也向各级医疗机构释放一个信号,只要发现、掌握非法行医行为,不管是民营医疗机构,还是公立医疗机构,我们一视同仁,都要进行严厉打击。群众如发现非法行医现象,请及时拨打温岭市卫生部门设立的举报电话96301,86120056。
原标题: 温岭拿出20万元奖励非法行医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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